廣東佛山原金融局副科長劉精為獲重用,冒充中央或省級領導給官員下指示。近日,其因招搖撞騙罪獲刑一年半。

據《法制晚報》3月12日報道,日前,廣州中級法院審結了這宗上訴案。該院二審裁定書顯示,劉精出生於湖南龍山縣,現年44歲,博士研究生,案發前任佛山金融局副科長。

劉精談其作案動機稱,他學歷、工作能力都不差,但一直得不到局領導的重視,工作不如意。為得到更好的工作發展機會,他開始冒充領導⋯⋯

案情顯示,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劉精先後7次冒充中央或省級領導給省、市領導發送手機短信。

比如其首次作案,是以某部委領導的名義,向某市常務副市長發送拜年短信。半個月後,他又以部委領導的名義向某市市長索要另一位市長的電話號碼。

2016年3月,劉精冒充某省常務副省長,向省金融辦主任索要原省銀監局局長的電話號碼。10天後,他又以省金融辦主任的名義,向某市金融局局長發短信,索要一名幹部的電話號碼。

該省金融辦主任與副省長聯繫核實後,意識到有人行騙,於是報警。

劉精還多次偽裝成中央部委領導,或搞「聯絡感情」,或索要電話號碼;還冒充中央和省級領導,給地方領導幹部「作指示」。

比如2016年3月,他以南方某省省委書記的名義,發送短信到某市市長的手機上作「工作指示」:「希望你到任後,加強金融創新驅動,闖出一條金融助力工業發展的新路。」

劉精稱,令該市長培養、任用金融專業高層次人才(博士),自己也就能得到更多機會。

2016年9月16日上午,劉精還冒充某中央部委部長,向某位市長發「工作指示」:「要加快對接和引進粵港澳(尤其是珠三角)地區資本、人才、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

不過,第二天凌晨,劉精就在其住處樓下被抓。

2017年10月,該案在廣州越秀法院一審宣判,劉精因招搖撞騙罪,獲刑一年半。劉精不服,提出上訴。

2018年2月13日,廣州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劉精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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