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江蘇原副省長李雲峰及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貪腐案被起訴。
中共最高檢2月5日消息,近日,山東檢察機關對李雲峰涉嫌受賄案、廣西檢察機關對張文雄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起訴。
據指控:李雲峰利用擔任中共江蘇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秘書長、江蘇省常務副省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6年5月30日,李雲峰被調查,成為江蘇省第四個落馬的部級官員。在其之前,中共前南京市長季建業、前江蘇省委常委趙少麟、前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先後落馬。
據《財經》報道,李雲峰當天中午被中紀委辦案人員從江蘇省政府辦公室帶走。李雲峰早在2015年初就傳被調查,但深耕江蘇官場多年的李雲峰在公開場合表現如常。
報道引述接近李雲峰的人士的話表示,李雲峰好酒且酒量大,甚至帶著酒氣參加江蘇省委常委會。李雲峰與不少江陰籍老闆交好,常到江陰市政府駐南京辦事處吃飯喝酒、打牌,參加飯局的基本都是官員和老闆。
李雲峰曾擔任過省委秘書長,他接的是原江蘇省委秘書長趙少麟的班。
據法制晚報報道,趙少麟的兒子趙晉曾經在北京成立了一個會所,李雲峰多次出入。
有分析指李雲峰的落馬與習近平對「江蘇幫」的大清洗有關。
李雲峰在江蘇省委辦公廳任職近30年,一直做到江蘇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其間與多名江蘇省委書記有過交集,包括後升任副總理的回良玉和中共國家副主席李源潮。
2017年4月7日,李雲峰被雙開;4月14日,其案被移送司法。
此外,據檢方指控,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張文雄利用其擔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和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張文雄及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近55歲的張文雄,長期在湖南工作,曾任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懷化市委書記、省委副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衡陽市委書記等職,2011年11月升任湖南省委常委,2015年8月任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6年11月8日,張文雄被調查,成為「十八大」以來湖南第三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2017年2月27日,其被「雙開」。官方通報指,其收受禮金,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用於送禮和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對抗審查等。
張文雄是江派大員,也是前新疆書記張春賢主政湖南時的大秘、辦公廳主任,與另一江派大員、前湖南書記徐守盛在湖南省委常委班子共事近5年。而張文雄曾擔任「一把手」的懷化、衡陽是近年來腐敗的「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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