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委員王定宇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明訂共諜行為及刑責。草案明訂,洩漏或交付國防應秘密文書、物品給陸官方機構,最高處無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罰金。

據中央社報道,王定宇表示,近年共諜充斥,但中華民國憲法中將中共實際統治領域視為「大陸地區」,非中華民國刑法外患罪章中規定的「外國」或「敵國」,只能以罪刑較輕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安法論罪。王定宇除提案將外患罪章中敵國改為敵人,也提案修正國安法,明定共諜行為及刑責。

中華民國現行國安法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的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

據王定宇提案指出,除修改文字,現行國安法雖訂有罰則,但未區分刺探、收集或洩漏、交付行為樣態、行為客體、洩密對象及發展組織等不同構成要件刑責,有違罪刑相當原則。

修正草案明訂,洩漏或交付關於國防應秘密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明訂,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它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發展組織,因而致生危害國安或社會安定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委9月26日召開「外患罪修法 罪懲共諜叛台團體」記者會蔡易餘(左起)、陳明文、王定宇、羅致政,指出部份偽裝政治團體組織執行黑幫業務,或替中共執行擾亂台灣任務,需修法才能保護國家安全。(王定宇Facebook)
民進黨立委9月26日召開「外患罪修法 罪懲共諜叛台團體」記者會蔡易餘(左起)、陳明文、王定宇、羅致政,指出部份偽裝政治團體組織執行黑幫業務,或替中共執行擾亂台灣任務,需修法才能保護國家安全。(王定宇Facebook)

中共遙控黑道 也能用外患罪追究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共諜適用外患罪慘遭立法院國民黨團連八擋。提案修法的王定宇強調,唯有修正「刑法」,讓共諜適用「外患罪」,才能全面反制共諜案層出不窮的亂象。王定宇說,他原封不動引述「陸海空軍刑法」的條文,就是純粹想處理共諜,不是要搞意識形態,希望國民黨能以國安為念。

王定宇指出,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定義,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他並說,只要完成修法,不只是共諜案,類似由中國(中共)遙控的黑道行為,皆能透過外患罪來追究。

「中國新歌聲」9月24日在國立台灣大學舉辦活動,學生在現場抗議高呼「統戰退出校園」,該活動被提前終止。但活動結束後,卻發生統派的中華統一促進黨(統促黨)、愛國同心會成員(愛同會)毆打學生濺血,引起舉國關注中共遙控隱身政黨的黑幫破壞台灣民主的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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