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昨日點名譴責「時光共享」公司,持續以誤導及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海外度假屋會籍計劃。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該公司的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急增逾4倍。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48宗關於「時光共享」推廣公司的投訴,比去年同期11宗增加逾4倍。自2015年起,該公司累計投訴達75宗,佔同類投訴的75%,涉及總金額270萬港元。
投訴內容涉及該公司以領取免費禮物為由,誘騙投訴人上門。投訴人到達後,被職員帶進一個播放著強勁音樂的房間,以疲勞轟炸方式的輪流游說長達2至5小時,多數至晚上10時甚至凌晨。投訴人在強壓下被逼簽署南韓度假俱樂部會籍合約後才可脫身離開。
投訴人只有付清全額5至10萬港元的會費,才可預訂度假屋。投訴個案中有經濟能力較弱的,會被逼簽訂年期較長的分期付款計劃,一般由2至8年不等。其中一個嚴重個案,投訴人雖然每月只需付100至500元,但供款合約長逾17年,到2035年才結束。另有個案,一年內供完8萬元會籍後,與對方預訂入住享用時,卻被對方以「預訂已滿」為由,誘騙其簽下另一個10萬元的升級服務,並在無意中被對方偷拿走之前簽訂的合約書。雖然合約中列明3天冷靜期內可取消合約,但客戶回家後始發現,取消合約將收取會費總額的25%或30%的行政費。
消委會曾就投訴個案介入調停,但該公司拒絕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補償,並繼續採用不良營商手法。除了4宗個案外,其餘所有個案至今尚未解決。在投訴人的同意下,消委會已將10宗個案轉介至海關。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消費者,便宜莫貪,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所謂上門領取免費獎品或禮物可能是招徠,簽約時要看自身需要和負擔能力,同時要看條款是否合理等,以免招致經濟損失。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該公司推銷手法甚至涉及刑事威嚇及禁錮成份,要求執法部門儘早作出調查和採取行動。又要求政府就冷靜期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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