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紀委官網首頁上,有一專欄是關於「習近平7.26省部級研討班講話」的系列報道,而最新一篇文章是刊登於9月6日。
在這篇文章中舉例「問責」案例時,提到了三宗賄選案,以查處時間來說,由近而遠是2016年的遼寧賄選案,2015年的四川南充賄選案,以及2014年的湖南衡陽賄選案。
這三宗賄選案在發生當時都引發高層震怒,而大陸媒體曾經公開報道習近平做出評語的,是湖南衡陽賄選案。
據《財經》披露,2014年1月,習近平在出席中紀委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時,不但以較大篇幅談及衡陽賄選案,更是連續發出6個嚴厲追問。這顯示習近平對此案的耿耿於懷。
從《財經》報道也不難理解:當地政界人士稱,「如沒當選,賄款也不會退還」,每年開會,代表都坐在酒店等收錢,司機都能從中獲利,等等。僅此可知衡陽賄選的牽涉面有多廣。
而且據包括新華社主管的《瞭望東方週刊》在內的調查文章,均指發生於2012年的衡陽賄選案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更非一地之例。
饒是如此,那麼對湖南地方賄選成風、政治生態惡劣,首先難辭其咎的,莫過從2010到2013年3月任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至2013年5月)的周強。
不無聯繫的是,王岐山9月3日至5日的湖南之行。外界注意到不同以往的是,此行是王岐山首度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身份見諸媒體報道,還有他在湖南主持並召開的會議,名字叫「巡察工作座談會」。換言之,第一個被王岐山指導「巡察制度」的是湖南。這既表示湖南官場從上到下爛成一片,也表示湖南官場將被大力整頓。
其實公開資料顯示,在衡陽賄選案發之初,2013年2月起,衡陽市民就陸續向湖南省當局檢舉,但都未獲回應,直到他們轉向中紀委王岐山舉報後,衡陽賄選案才被進行處理。
至少這點可以說明,周強當時知悉衡陽賄選案卻置之不理。曾有輿論指出,涉案金額1.1億元的衡陽賄選案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張膽,不排除周強同流合污的可能。
不管周強有沒有,若按習近平「7.26」講話的主旨,以及邇來中紀委宣傳主題「問責」所強調的,反腐的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是黨委書記,那麼周強光是湖南一地的問題要被追究的話,就可以讓他吃不完兜著走。而從已有的跡象看起來,周強這個可能性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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