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公安廳發文,禁設立「破案排名」。相關排名制度是周永康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時期的所訂的規矩,他所搞的「命案必破」及量化考核制度造成大量「屈打成招」的冤案。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印派出所考核工作的相關通知,規定縣級公安機關負責考核派出所工作,不准設立「專項行動排名和刑案破案數排名」,取消以「打擊任務」為考核項目。

周永康批示「命案必破」造成冤案頻發

據陸媒2014年報道,在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領導下,中共公安部曾於2004年批示:「向命案必破目標努力」,當時政法系統以「命案必破」為口號,一度專門撥出300萬元人民幣獎勵偵破大案的地方警員。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還設立相應制度,對命案實行掛牌督辦,更就此建立量化考核機制,並上報評核結果。

重賞之下,又迫於考核壓力,各地公安都務求儘快破案,甚至不擇手段,以致冤假錯案頻發。

2006年福建福州市發生一宗集體中毒死亡事件,當地公安迅速拘捕及起訴死者的鄰居念斌,省公安廳發給辦案警察獎金,以示嘉許。後對念斌判處死刑。案發之後的8年間,念斌持續上訴仍先後共計4次都被法院判決為死刑。2014年8月22日終得翻案,念斌被判無罪。

據念斌陳述,偵訊中警方對他施以酷刑,並且恐嚇他的家人,他因而「屈打成招」。辯護律師指控警方的證據皆是造假。

2015年初,《中國青年報》以「命案必破這樣的口號是不正常的」為題報道。報道說,長期以來中國的冤假錯案頻發,從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趙作海案、浙江張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圖案到聶樹斌案,一直備受輿論關注。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表示,過去是「重破案,輕保護」,特別是搞「嚴打」時,有「限期破案」、「命案必破」這樣的口號。另外還有破案業績的考核,破案以後就獎勵等。

陳光中還指產生冤假錯案有五大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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