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1384年-1467年),字九臯,直隸鹽山縣(今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書。
明永樂十三年(1415年),成祖首次在北京舉行會試。當時正值成祖準備遷都,意欲選拔北方人才,而王翱在會試、殿試均名列前茅,成祖大喜,特地召其賜食。正統七年(1442年)王翱提督遼東軍務,景泰三年(1452年)又總督兩廣軍務,第二年便升任吏部尚書,後加太子太保銜。他是朝廷老臣,深得明英宗的敬重,召他便殿應對時,常稱他先生而不稱其名。
清官儉樸 嚴以律己
王翺為官廉潔,他十分痛恨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員。
宣德元年,由於宰相楊士奇的推薦,他擔任御史。當時官吏犯罪,不論輕重,均可用錢自贖還職,王翺特上疏諫言:「贓官只許其贖罪,不許其復職,以懲戒那些貪贓枉法之徒。」朝廷採納了這條意見。
他任右僉都御史時,曾受命出鎮江西,他抑制奸吏,懲罰貪官,深得百姓愛戴。他任吏部尚書時,謝絕一切私人請謁,常年住在官衙中,以防私弊。
而他薦舉了別人,從來不讓本人知道。他說:「吏部薦舉人,並不是為了私人的恩怨。」
王翺從遼西還朝時,有個與他共事的太監送他幾顆很好的明珠,他不肯接受。太監笑著對他說:「莫非你以為這是貪贓得來的嗎?告訴你,這是朝廷賞賜給我的。」王翺見推辭不掉,不得已收了下來。
但待到這個太監死後,他便將這幾顆明珠,完好無損地歸還給了太監的姪子。
王翺嚴以律己,平時生活極其儉樸。他雖然官職不小,但家中卻十分貧窮,房屋破舊。後來,還是朝廷知道其家境後,代王翺在他的家鄉鹽山造了一所房子。
按照過去封建時代的慣例,父親做官,子孫可以得到庇蔭。王翺的孫子因庇蔭而入太學,他卻不讓孫子去應科舉考試。王翺對孫子說:「你不要妨礙那些貧寒學子的仕進之路。」
王翺當御史時,其夫人曾偷偷為他納一小妾。過了半年,王翺知道此事,對夫人發怒道:「你為甚麼破了我的家法!」當天就給以錢物,將那位小妾完好無損地送回她家中。
堅拒為女婿調職
王翺有個女兒嫁給在京郊做官的賈傑。王翺的妻子十分寵愛女兒,常常接女兒回家來住,女婿賈傑對此很不高興。有一次,賈傑很生氣地對其夫人說:「你父親現任吏部尚書,大權在握,調我到京城中做官可說是易如反掌,為甚麼還要像現在這樣不斷來來去去地瞎折騰?」
王翺的妻子聽到女婿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有心找機會對丈夫說起將女婿調進京城之事。不想王翺為此大怒,猛地一推桌子,把他一貫敬重的老伴的臉也擊傷了。王翺的女婿賈傑,始終沒有能夠調動職位。
王翺不肯為女婿調職這件事轟動一時。在洹詞寫的《記王忠肅公翺二三事》、《續說郛•高德錄》等文中,對這件事都有記載。
兩文中均載:王翺夫人聽到女婿提出調職要求後,趁王翺下朝回家,特意備辦酒席給丈夫吃,趁丈夫高興,跪在地,說出女婿的小小請求及自己的心願。王翺聽後大怒,立刻便回官府中去,住了好長時間不回家。(摘自:《明史•王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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