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接管香港後,在大陸被中共鎮壓的法輪功,在香港繼續公開合法活動,一直被視為是「一國兩制」最大的指標;法輪功學員十多年來堅持在街頭或以遊行集會方式,呼籲制止中共對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也成為了香港自由與民主的象徵。

過去20年與香港法輪功有關的人權案皆成為國際矚目的案例。譬如發生在2002年3月14日,4名來自瑞士的法輪功學員及12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前門進行請願時被警方拘捕,被控以阻街、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名。

歷經3年多的訴訟,2005年5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全部無罪,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等5位大法官發表的判詞中,充份肯定了港人和平示威等自由與權利是受憲法保護。國際主流媒體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國際先鋒論壇報、BBC 及香港媒體等都報道此消息。

「阻街案」勝訴 國際聚焦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此判決非常重要,它再次肯定了香港在憲法體制下人民在公共場所進行請願的權利。

此阻街案勝訴成為日後重要案例。2013年律政司發表新修訂的《檢控守則2013》,特別新增針對「公眾秩序活動」的檢控指引,強調檢控人員要考慮《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市民集會示威的自由,並引用法輪功學員2005年在中聯辦外集會被控阻街的案例,強調只有在有關行為「超出理智範圍或合理界限」,當局才應提出刑事檢控。

接著是發生在2010年,包括法輪功在內的團體,邀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美國神韻藝術團」在香港演藝學院演出,七場預售票已賣完。但港府入境處卻在原定演出時間一周前才拒絕其中6名關鍵技術人員的申請,導致神韻演出被迫取消。

主辦方提起司法覆核案,2011年3月香港高等法院判決港府敗訴,法官批評入境處「拒簽理由明顯失焦」。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讚賞此判決「是一個重要的勝利」。

誣告失實 法官斥中共團夥

法輪功學員詩曙明被青關會誣告一案,高院法官認為青關會是故意針對法輪功群體,證據顯示詩曙明無罪,並當庭撤銷指控。(大紀元資料圖片)
法輪功學員詩曙明被青關會誣告一案,高院法官認為青關會是故意針對法輪功群體,證據顯示詩曙明無罪,並當庭撤銷指控。(大紀元資料圖片)

今年6月8日,遭中共外圍組織青關會宣傳部長張柳清挑釁並誣告襲擊的法輪功學員詩曙明,在港大法律學院協助下,上訴得直。高院判詞指,張過去涉及的法輪功案件中,裁判官曾批評她「故意挑撥」、「對法輪功不懷好意」,不是誠實可靠證人。

社會各界稱,此判決「大快人心」,因自2012年特首梁振英上台以來,縱容中共外圍組織青關會持續暴力滋擾法輪功。張柳清兩年半內涉及92宗報警紀錄,大多數是針對法輪功的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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