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早前裁定,中信股份(0267)(前稱中信泰富)及其5名前執董於2008年9月12日刊發通函一事中,並未披露可能致使中信股份的價格維持,或提高降低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因而沒有涉及市場失當行為。證監會表示正研究審裁處的報告書。有議員要求證監會交代研究審裁處的報告書進展,並應儘快決定是否上訴。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與中信小股東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有小股東坦言對判決感失望。10年來不斷追討的小股東蘇生表示,擔心官司輸了,對整個股票市場影響深遠,「將來如有上市公司違法,可引用這案例逃避責任。」蘇先生亦覺得香港雖是金融中心,但保護小股東的法例很少,政府必須加強市場監管保障小股東權益。

涂謹申表示,由於案件牽涉款額大而且受影響的人多,因此如果只容讓一個初級審裁處去決定是不公道,「如果此案成為案例,當時輸得那麼厲害都可以出張通告說公司沒問題…整個依賴通知制度,市民信任這些通告而可作出投資決定的基礎都會崩潰。」

他又認為,案件並不只牽涉數千股東,還涉及現行法例是否充滿漏洞不能執行,「從這案觸發的法律的監管架構,包括通報制度需有多少事實證明和確認,這些制度應用於整個市場也是我們所關心的。」

涂謹申強烈要求證監會上訴,他認為讓更高級法院作出一個更權威的裁定,能促使日後面對是否要修改法例時,對市場和社會都有交代。他又指會與小股東繼續去信邀約證監會見面,討論此案件以至市場失當行為、通告制度和監管漏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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