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內亞前任礦業部長迪亞姆(Mahmoud Thiam)去年12月在紐約被捕,他被控接受一家中國公司850萬美元賄賂並洗錢,幾乎將畿內亞全部的礦業交給中方控制。而他用其中的375萬美元在紐約買房,他的孩子在美國上私人學校,過著豪華生活。
案件周一(4月24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遴選出陪審團,開始正式審理。
50歲的迪亞姆擁有畿內亞和美國雙重國籍,是資深的投資銀行家,2009年至2010年出任畿內亞礦業部長。他被控利用權力,通過在香港開設的銀行帳戶接受賄賂。
根據法庭公開資料,迪亞姆受賄案所涉的中國公司名叫「中國國際基金」(China International Fund,CIF,下稱中基公司),公司核心人物是徐京華(Sam Pa)和他的搭檔羅方紅(Lo Fong Hung)。迪亞姆在去年12月13日被捕後,接受FBI調查員的問話,在長達200多頁的對話中,詳細介紹他與徐京華等人認識、簽訂合同的經過。
「中基」交易模式
根據檢方4月7日上傳到法庭的資料,迪亞姆在被捕後,接受FBI調查員的問話時交代,他第一次與徐京華認識是2009年5月左右。當時畿內亞的新政權外交孤立,迪亞姆說他不確定新政權是否受到國際制裁,但基本上沒有任何資金,很缺錢,當時他想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Chinese Sovereign Wealth Fund)聯繫,吸引他們來投資。畿內亞是擁有西非最多黃金、鑽石和鐵礦的國家之一,但該國大部份人口生活在赤貧之中。
這時,中基公司通過畿內亞總統找到迪亞姆,表示願意投資幾億美元,給畿內亞提供急需的財政支持。當時迪亞姆從未聽說過中基公司和徐京華的名字,對他們充滿懷疑,「那時有很多騙子前來遊說(新政權),聲稱他們能做這、做那」。
為了檢驗徐京華,他提出要徐京華與安石油(Sonangol)的CEO文森特(Manuel Vicente)一起來,「因為文森特在石油界很出名」。一周之後,徐京華和文森特各自坐著自己的私人飛機抵達畿內亞首都,文森特向迪亞姆證實,徐京華在安哥拉國對「安石油」的投資額,以及安石油項目的情況等。
迪亞姆很快意識到這種交易模式,就是徐京華作為中間人「以資源換基建」,「基本上,他們從你身上獲取最有價值的礦產、石油等,然後幫你構建機場、水廠、鐵路等基礎設施。在很多非洲國家我曾看過中國人這樣做,他們引進的中國公司項目基本上是你的礦產價值的一半,然後他們只出資一半,也就是說他們給你四分之一的價值」。
簽署合資項目後,徐京華又以畿內亞為跳板,將這一模式繼續複製到其它非洲國家。徐京華通過文森特、迪亞姆等人安排,很容易進入其它非洲國家,與各國總統取得會面機會。他還摒棄介紹人,單獨與總統會面,因此完全不知他們之間有何協議。有一次,迪亞姆見到徐京華把一個行李箱和箱子鑰匙交給了一名總統候選人,他懷疑這是賄金,雖然他沒有看到箱子裏面是甚麼,可是他從徐身邊人那兒聽到,徐京華把現金放在行李箱裏。
總之,中基公司通過建立和利用這些關係,在非洲各國獲得各類工程和石油,架構起一個數百億美元的商業帝國,坐享安哥拉、畿內亞、尼日利亞等非洲國家大額的石油、鑽石和政府基建工程生意。
50歲的迪亞姆對洗錢不服罪,他認為這是他和徐京華之間的錢財來往,檢察官沒有證據證明他受賄。
2015年先後有三名中國石油界巨頭遭中共中紀委拘捕扣查,其中包括徐京華和曾任中石化總經理的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陸媒《南方周末》下屬的《南方人物周刊》在徐京華落馬後報道稱,徐京華早年的生意並不成功。他之所以能「空手套白狼」十多年,奧妙就在於他在非洲和中國經營的「朋友圈」。有傳聞稱,羅方紅是羅干姪女,所以在中共高層罩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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