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張越案開庭審理,其當庭認罪悔罪。張越又被稱為「河北王」,其長期在中共政法系統任職,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雙手沾滿民眾的鮮血。
4月20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越受賄一案。
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6年,張越利用其擔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公安廳廳長、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隆基泰和實業集團等單位和郝荊州等個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宜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7885012億元。
張越在法庭上進行最後陳述時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16年4月16日,張越落馬,成為「十八大」後河北省落馬的第四個省委常委。
從中紀委對張越的「雙開」通報中可見,張越可謂「五毒俱全」,通報中還首次出現了「執行重大任務期間擅離職守」的表述。
據公開簡歷顯示,張越具有極深的中共政法系統背景,其長期在政法系統任職。
1980年起,張越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職。2001年4月,張越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兩年後,2003年11月,張越調至公安部,任二十六局(反X教局)局長,這個部門即為公安部的「610」辦公室,是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
此前外界已經有很多報道揭示,張越與周永康搭上關係並被其看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賣力迫害法輪功。2003年,周永康任中共公安部長一職。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式,直接下令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一個非法專職機構,因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而得名。「610」類似於中共文革時期的文革小組,通過政法委控制中共的公檢法、國安、武警系統,還可以隨時調動外交、教育、司法、衛生等資源,實際上是另一個中央權力中心。
當時,中共公安系統中迫害法輪功主要是由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也稱「一局」擔任。
據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的資料,2000年底或2001年初,江澤民在一次會議上提出原「610」的運行效果不理想,國家安全廳、公安廳、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設立「610」辦公室。
2001年,公安系統內部設立了自己的「610」辦公室,屬國保管轄,也有單獨設立或與國內安全保衛處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
長期以來,中共一直對「610」辦公室諱莫如深,「610」因迫害法輪功的各類駭人聽聞的手段而臭名昭著。中共為掩蓋迫害真相,官方媒體中基本沒有「610」的任何信息。多年來,上一級的「610」一直都在用「指示」、「口頭傳達」等手法下達迫害密令。
2007年12月,張越轉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此後公安部「二十六局」由誰來接任,中共已經不再對外公佈。
張越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賣力迫害法輪功,因此被海外「追查國際」列為追查對象。
2007年12月,張越升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次年1月任河北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2008年6月任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2008年12月升任河北省委常委;2013年9月,不再擔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
在中共政法委任職多年,尤其是四年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的張越,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
前香港媒體記者姜維平在張越倒台之前發表的文章指,張越是緊緊追隨周永康的任職多年的「政法王」。他多年操控公檢法司等重要領域,權勢也相當大,他培植了從上到下的一大批死黨,這些人在周永康的「保護傘」籠罩下,徇私枉法,行賄受賄,徵地拆遷,強買強賣,幹盡了傷天害理的壞事,雙手沾滿人民的鮮血。
姜維平表示,不徹底清算張越多年的罪行,不查清他的徇私枉法、貪污受賄問題,不把他繩之以法、重判入獄,不平反他製造的遍佈河北的無數宗冤假錯案,河北省的民心就不順,司法就沒有公正性,經濟就不能有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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