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川普)總統1月27日簽署移民限制令,美國西雅圖聯邦法官羅巴特(James Robart)2月3日裁定全美暫緩執行。司法部4日提出上訴,要求恢復執行行政令,但隔日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以下簡稱上訴法院)駁回這一要求,令訴訟雙方在6日提交更多證據。

外媒報道,上訴法院決定7日下午6時舉行聽證會,聽取本案各方意見。

CNN新聞報道,有關移民令的法律訴訟,恐無法在短期內獲得解決。目前本案進展及未來可能走向整理如下。

1)華州及明州總檢察長提交文件

點燃特朗普移民令戰火的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6日上午依上訴法院的要求,遞交文件稱移民令已製造混亂,並敦促上訴法院維持聯邦法官羅巴特暫緩實施移民令的裁決。

司法部6日下午提交文件,指稱羅巴特法官,無權解釋總統基於國家安全判斷所作的移民決策。

其它各方得以「法庭之友」(friend of the court)身份,提交簡要說明文件給上訴法院。目前上訴法院已收到部份法庭之友文件,包括對移民令發佈聯合聲明的近100家科技公司,他們聲稱移民令對其公司運作構成重大障礙。

2)上訴法院的審理

上訴法院已隨機分配3名法官負責審理本案,包括卡特總統任命的William C. Canby Jr、奧巴馬總統任命的Michelle T. Friedland,以及小布殊總統任命的Richard R. Clifton。

上訴法官依其職權作出裁決,目前尚難判斷未來的裁決結果,但肯定的是,他們不太可能認定特朗普移民令是否符合憲法,因為本案訴訟重點與是否違憲無關,而是應否恢復移民令。

三名上訴法官公佈裁決後,敗訴方有14天時間決定,是否請求上訴法院全院重新審理案件,但也可直接提請最高法院審理。

3)最高法院審理

由於本案爭議性高,預期敗訴方極有可能直接請求最高法院審理。目前,最高法院只有八名大法官,如果最終審理結果是4票對4票,那麼上訴法院認定將是本案的最終裁決。

各方主張

《華爾街日報》報道,根據華盛頓州5日提交的文件顯示,特朗普移民令減損該州稅收、影響其企業營運、拆散家庭、在國外的教師及學生無法來到華州。對此,司法部認為是「推定及臆測」的損害。

法律專家說,本案上訴法院的審理重點是,西雅圖聯邦地區法官羅巴特是否濫用自由裁量權,凍結特朗普移民令,以及如果維持羅巴特法官裁決,聯邦政府是否會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其它地區的聯邦法官,對特朗普移民令的訴訟,作出和羅巴特法官不同的裁決。位於波士頓的聯邦地區法院,3日駁回暫緩特朗普移民令的訴訟案,法官Nathaniel M. Gorton表示,他不想侵犯移民決策中既存的「微妙政策判斷」。

特朗普27日簽署移民行政令,暫時限制伊朗、伊拉克、利比亞、索馬里、蘇丹、敘利亞和也門的公民(包括移民及非移民)進入美國,為期90天;另無限期停止接收敘利亞難民,以及全面暫停接收各國難民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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