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高(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制定了明顯是針對法輪功的司法解釋,這幾乎是十幾年來的第一次。兩高是執行法律的機構,沒有制訂法律的權力。但是這次兩高的解釋一開始就對所謂的邪教做了界定。 對於兩高是否有權力對邪教做界定,時評人橫河在希望之聲評論節目中表示,這次司法解釋中,這是一個極其荒唐的地方。任何法律條文開始時的界定部份最重要(即該法律條文適用於甚麼範圍),因為如果界定不清的話,實施的任意性就非常大,就變成不是法律了。

但這次兩高的解釋偏偏在界定上面極其含糊。怎麼含糊呢?第一個含糊就是沒有主語,它列舉了一系列的所謂罪行,然後說這些組織應當認定為《刑法》300條規定的邪教組織,但是就是沒說誰來認定。

橫河分析,這個範圍就太廣了,是中共中央呢?還是中共的基層鄉黨委?是國務院呢,還是公安部,還是一個地區法院?或者是非法組織「610」來認定,或者是只要是個黨官就可以認定,或者朝陽群眾也可以自己來認定?如果是兩高可以認定的話,那不就是自己給自己授權,那這個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第二個是整個語言非常模糊不清,不過這個也可以理解,當年中共曾經弄出過一個所謂國際公認邪教的六條標準,一五一十的登在媒體上,結果別人一對照,和中國共產黨條條都對上,一絲都不差。

其實就是現在這個模糊提法,也是很難讓人不是一下子就想到中共。比如說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它名義建立,神化、鼓吹首要份子。中國共產黨不是宗教,不是氣功,但它是以其它名義(共產主義)來神化鼓吹其首要份子。

橫河說,天安門城樓上面掛的是誰的像?在西藏挨家挨戶必須掛的是誰的像?那不就是中共嘛!還有一個叫做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是不是中共?不信大家去查一查中共是不是非法組織,如果不是的話,你告訴我,它在哪裏註冊的。

這個就是兩高解釋在界定方面最含糊的地方,其實兩高它只能執行法律,它沒有任何權力去界定誰是誰不是邪教。不要說兩高沒有這個權力,中共也沒有這個權力,因為邪教本來就是一個宗教概念,宗教嘛每個宗教認為自己是正的,別人是邪的。

橫河表示,一個世俗的無神論政權,它連神都不信的,哪有甚麼正教、邪教之分,當然中共實際上是一個邪教,是一個馬列邪教的政教合一政權,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的話,它可以把所有崇拜神的宗教都說成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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