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產權保護制度意見》正式公佈,這是在習近平上任後官方首次以中央名義出台相關保護產權法律。
據新華網11月27日消息,新華社授權發佈「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這份文件是習今年8月30召開深改小組27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的。《意見》全文揭示:五個原則推進依法治國的任務,十項法治化措施明確產權的保護。
這份文件涉及的主要是經濟層面,認為產權保護是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並決定經濟轉型成敗。高層智曩劉鶴亦曾說過:「提振市場特別是企業家信心,尤其需要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而當前民間資本投資意願持續下滑,民營企業家資產持續外移(非指洗錢為目的者)趨勢難以改善及民間信心不足的主要原因在於所投入資本(合法財產)未來可能被公權力(政府、官員、公檢法機構)非法侵佔,所謂「財產冤案」。
從過去到現在「財產冤案」不斷,如黑龍江東北省份,招商引資時開門迎客,投資落地之後關門打狗。如重慶「打黑」數量一批,公安局、市國資委非法沒收數千億資產。如上海不少知名經濟案件,更是在「司法程式」中,公然落入辦案機關、法院法官的手裡。
習當局出台《意見》要保護「公民、法人」產權,除了糾正「財產冤案」,被視為亮點的還有土地、房屋等「財產徵收徵用及補償制度」,其中涉及被詬病已久的強拆強遷問題,還有社會關注的宅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續期問題。
輿論對此有訝異聲:保護「私人」產權,就不見「共產」,怎麼可能?有「權威解讀」稱,《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
所謂「權威人士」總是引經據典解讀習的政策,可以看出習的治國理念偏向,等習在政經方面渡過「師夷長技以制夷」的階段後,他會更突顯自我風格──運用中國傳統思維治國之道。然而,古聖先賢的仁心智慧與中共體制永遠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習決意走自己的路,最後一步勢必要拋棄中共體制。
在江澤民利用中共的反人類本性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之後,中共已無可救藥。對此《九評》已有深刻剖析。
習當局今日出台《意見》要標本兼治,稱「全社會」享有公平公正法治的良好環境。若是如此,就不應忘記,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政策中,有這樣一條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無所不用其極,手段之殘酷令人髮指,這些濫施迫害、倒行逆施至今未有清算。從人身、財產到名譽,所有冤案都應該糾正。我們等待這場迫害被停止、真相被公開,上億人的法輪功群體被公平公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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