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昨日起接受第二階段申請,此階段申請適用於3人家庭,申領津貼的時段為去年11月至今年5月。
根據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符合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的二人或以上家庭,若符合工時要求,每月可以申請不同的津貼,包括600元的全額基本津貼、1,000元的全額高額津貼、300元的半額基本津貼以及500元的半額高額津貼。而每名兒童亦可以獲發800元的全額兒童津貼或400元的半額兒童津貼。對單親家庭而言,父母工時的要求較低。
首輪申請共分3個階段,5月份遞交申請的屬第一階段,適用於四人或以上家庭。目前是第二階段,適用於三人家庭,申請於6月遞交,津貼所涵蓋的時段共有7個月,由去年11月至今年5月為止。
第三階段的申請則適用於二人家庭,須在7月遞交,津貼涵蓋時段為去年11月至今年6月,總共8個月。
根據政府資料,三個階段的申請人倘若在7月31日或之前遞交申請表,其申請津貼的時段會從去年11月計起,若在8月1日或以後遞交申請,申請津貼的時段則會是申請月份之前的6個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呼籲合資格的三人家庭儘快遞交申請表。他又說,倘若一些家庭入息稍超全額津貼上限的申請者,若每月入息高於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但不高於六成,其餘資格均符合政府要求的話,亦能申領半額津貼。
有意申請有關津貼的市民可以與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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