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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事件的焦點在於,大陸民眾被剝奪了擁有永久房產的權利,當大量住宅需要續交大筆土地出讓金的時候,大陸房產恐怕價值不保。

近日,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按相關規定需補地價(當前房價的30%至50%)事件引起全國關注。而溫州並非單獨個案,目前深圳、青島、重慶等地均出現類似土地使用年限不一的情況,未來都將面臨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

4月19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通過官方微博發佈深圳土地使用權到期補地價的規定:目前深圳需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規定的最長土地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的剩餘年期範圍內約定年期內,補交地價數額為相應用途公告基準地價的35%。

按此規定,深圳一套1,000萬元的房子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補交地價高達350萬元。否則就無法拿到新的土地證,土地隨時可能被收回,房子不能居住。

有網民表示,花畢生積蓄買房,原來「所有房東都只是長期租戶」,「花了幾輩子的積蓄,貸款剛還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有分析認為,大陸民眾被剝奪了擁有永久房產的權利,當大量住宅需要補交巨額土地價時,中國房產恐怕價值不保。

多地土地使用年限不一

早在2001年,深圳羅湖的國際商業大廈等多棟樓宇的部份物業土地使用權已達到20年期限,成為中國首批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的案例。後來深圳出台方案: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的房地產可以通過補交地價或支付土地租金方式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其中,補交地價額度為一次性支付相應用途公告基準地價的35%。

青島市部份區域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公開資料顯示,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自上世紀80年代成立以來,出讓20年、30年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共計41宗,總用地面積667.5畝,其中部份社區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重慶市民張先生近日對陸媒表示,在其它城市購置商品住宅,土地證上使用年限都是70年,可在重慶購買的房屋土地證上,使用年限都只有50年,且這種情況非常普遍。

據有關部門介紹,中國到底有多少住宅用地使用權低於70年,目前沒有詳細資料,不過這種情況在全國並不少見。

溫州是第一倒下的骨牌

財經專欄作家齊俊傑近日表示,即使是最長的70年土地使用權,也不是很遙遠的事情,因為這個土地使用期限不是從住宅建成時間開始計算,而是從土地出讓的時間開始計算。公開資料顯示,中共地方政府大規模施行土地財政始於1990年代左右,如果住宅的土地是那時出讓的,至今就已接近40年了。

齊俊傑稱,2000年以後,房價開始上漲,一些開發商開始囤地。房企從地方政府那裏買到一塊使用權為70年的土地後,沒有立即開發,而是幾年後賣掉獲利。這樣算來,表面上一些大陸民眾的住宅建成時間雖很短,可實際的土地使用年限已經很長。他認為,溫州事件是第一張倒下的多米諾骨牌,至少讓花了大價錢買房的人感覺到了如鯁在喉。

補地價成政府斂財工具

大陸有媒體在網絡上徵集民眾意見,93%的網民認為到期後不應再繳費,不過大陸媒體、專家認為,補地價是不可避免的,只是選擇深圳模式還是溫州模式的問題。

大陸財經人士黃生近日發表文章,質疑中國的房地產是否有投資價值?因為花錢購買房地產只是租了一個土地使用權,而且租金昂貴,到期後還要再次交錢,這意味著同一塊土地可以多次收費,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地方政府又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補地價來收錢,這也成了地方政府變相斂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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