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表示,計劃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服務細節的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包括平台、車輛和司機3項牌證的有效期和續期安排及相關費用等,亦會在《憲報》指明發出車輛許可證的上限。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日(12日)下午將加開特別會議,討論規管細節。

當局預計,待立法會完成審議後,將於第三季邀請平台申請牌照,同步推出的士和網約車綜合筆試,並在第四季邀請車輛和司機申請許可證,獲核准的平台會於第四季起展開籌備。

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當中建議修例針對網約車平台、司機以及車輛進行管理,但針對網約車的發牌數目尚未有訂明建議。當局稱會聽取各界意見,同時考慮市民出行需求和乘車體驗、實際運力對道路和公交生態的影響等,並在稍後提交立法會的憲報公告就發出許可證數目訂立上限,亦會「動態評估」市場營運情況,適時檢視是否需作調整。

當局指,根據調查結果,估計每日個人點對點交通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當中網約車佔19萬人次,估計網約車每日提供11.4萬程服務,約六至七成司機是兼職,平均每周工作少於20小時;兩成多司機每周工作20至40小時;只有餘下約一成至一成半司機以接近全職的模式提供服務,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政府估計有恆常提供網約車服務的活躍司機數目應低於3萬名。

當局認為,相較於的士,網約車則屬於私家車類別,主要利用閒置時段提供取酬載客服務。即使假設網約車平均每天營運約6個小時,也只等同的士每天所能提供運力(18個小時)的三分之一。換言之,3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的運力。目前本港有1.8萬輛的士。

司機須認證 擬訂網約車牌照最長5年

當局亦建議訂明,網約車服務牌照雖可續期,但最長有效期不可超過5年,並建議引入最低營運要求,例如要求網約車須於許可證有效期內完成指定行程數目(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許可證方可獲續期。

同時亦會透過牌照條件,要求平台以科技履行盡職審查,例如要求司機以人臉辨識等,認證是否持有駕駛許可證,以及是否登記車主,確保符合「人車綁定」要求;也會要求平台在確認乘客行程訂單時,向乘客提供有關網約車司機的照片和相關資料(例如:司機姓名),讓乘客可辨識司機身份。

局方亦建議修例,將的士筆試與網約車考核合併,有意申請的士執照或駕駛許可證的人士,可參與同一項綜合筆試。而已持有的士駕駛執照的人士無須另作考核,便可以向運輸署申請駕駛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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