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湖北一男子在家中使用榮耀手機瀏覽社交平台TikTok(抖音海外版)與X(前推特),被警方罰款200元(人民幣,下同)。
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區分局3月11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3月8日17時許,許姓男子在家中「未經批准擅自使用」國產榮耀手機,通過「Clash」軟件進行國際聯網,瀏覽境外軟件TikTok及X,被警告並罰款。
警方稱,許姓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根據中國的《電腦資訊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決定對他處以警告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TikTok是字節跳動旗下面向中國以外市場的短片平台,和「X」等西方社媒平台一樣在中國境內無法正常使用。
許姓男子被罰並非個案,中國境內民眾「翻牆」上外網被罰案例,屢見不鮮。
2025年8月22日,武漢王姓男子使用手機翻牆軟件瀏覽境外網站時,被警方發現被當場訓誡,未遭罰款。
2020年5月19日,陝西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官方微博「漢濱公安」發文稱,5月17日,分局情指中心在工作中發現,有人使用翻牆軟件(VPN)接入境外網絡,立即傳喚了翻牆軟件使用人楊某某。2019年9月,楊某某在手機上下載了兩款VPN軟件,並利用其與國際網絡聯網。為此,楊某某被罰款500元,並被「行政警告」。
2020年11月6日,浙江省瑞安市一家早餐店的店主,因「翻牆」播放境外節目,遭當局罰款5000元及被斷網。
較為典型的是,2023年9月,河北承德一名馬姓工程師因通過VPN為海外公司遠程工作,被當地警方認定違反「國際聯網」規定,處以200元罰款,並沒收其三年所得共計1,058,000元,成為近年來金額最高的翻牆相關行政處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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