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剛從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遼陽市精神病醫院)出院的青年李鑫向《大紀元》揭露,他被唐馬寨鎮政府和唐馬寨派出所所長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關押8個月。派出所一文沒花,沒為他交伙食費和醫療費用。

這已經是李鑫第三次被送進精神病院。

因與境外華人聯繫被精神病

2024年6月8日,李鑫人在遼寧省鞍山市,遼陽縣唐馬寨派出所所長劉明輝和唐馬寨鎮人民政府政法委職員梁健跨區拘捕他,理由是他長期與境外人士聯繫,並議論「六四」事件。

李鑫告訴大紀元記者,「他們要送我去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的時候,告訴我有北京督辦。我的家人被派出所和鎮政府威脅,他們告訴我媽,不同意就送我去鐵嶺精神病醫院。他們嘴上說有督辦,實際跟他們要手續一張也拿不出來。」

「遼陽縣唐馬寨派出所沒經過我的同意,擅自用我的醫保卡辦理住院,他們派出所一分錢不花,走我名下醫保卡帳,也不給我交伙食費,導致醫院不讓我吃飯。八個月期間的伙食全是我自己家花錢訂外賣,往裏送東西,我家花費很多錢。」

李鑫被關押在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8個月,於今年2月19日出院。但是,出院了他也未獲得自由,每天要到派出所匯報。「我母親被威脅害怕了,只好配合派出所,時常監視我玩手機,看我跟誰聯繫。派出所還派人暗中監視我。」

李鑫表示,由於現在他無法與外界聯繫,希望海外媒體能幫他發聲。

大紀元記者致電遼陽縣唐馬寨派出所所長劉明輝,接線警察稱所長不在。記者向他了解將民眾送精神病院是否需要手續?警察問你哪裏?記者表明身份後,問他關於李鑫被送經神病院是否有手續?為何在醫院三餐要自理以及從他醫保卡支付醫療費用等問題後,他未作回答便掛斷電話。

大紀元記者致電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一個電話號不存在,一個電話號長時間無人接聽。

因維權三次被送精神病院

李鑫上訪起因戶口上年齡出錯,於2014年要求派出所修改,卻被戶籍地唐馬寨派出所刁難,派出所教導員王長峰以暴力恐嚇,不給更正戶口。後又因村裏低保評選不公等問題上訪,王長峰夥同村黨支部書記安學俊威脅他不許上訪。

在警方的操作下,李鑫和母親發生口角,放火燒自己的房子,被警方依縱火罪逮捕。後被關進精神病院。

2015年8月初,李鑫被釋放後,因上網發微博舉報派出所在他案件中給他做假筆錄,2015年8月14日再被送進遼陽市康寧醫院(遼陽市精神病康復防治中心)。

李鑫在精神病院被迫害得生不如死,他無奈地以吞釘子自殘,在家屬強烈要求送醫下,最後又轉到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遼陽市精神病醫院)強制醫療。

2024年6月8日,李鑫被控與境外華人聯繫以及談論「六四」事件,在此被當地公安和鎮政府送進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遼陽市精神病醫院)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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