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7月被《華爾街日報》以「公司重組」為由解僱。她當時透露,其上司曾明言記協職務與記者工作無法兼容。她於同年11月向勞工處提出申索。司法機構資料顯示,《華爾街日報》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Inc.」將於本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控罪答辯。
兩項控罪包括「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阻止或阻嚇,或作出任何作為以刻意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任何權利」、及「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因僱員行使任何該等權利而終止其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它方式歧視該僱員」。鄭嘉如向傳媒確認,兩項檢控與其個案有關。
鄭嘉如於去年6月當選記協主席,但不足一個月後便遭《華爾街日報》以「公司重組」為由解僱。她曾公開透露,駐英國的上司要求她退出記協主席選舉並辭去執委職務,理由是她的記協工作與新聞職務互不相容。當時《華爾街日報》證實公司內部有人事變動,但拒絕評論個別僱員的情況。
事後,鄭透過法律代表與公司在美國的代表進行協商與調解,然而對方堅稱解僱她是基於「裁員需要」,並拒絕她的復職要求。同年11月,鄭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東港島)會見相關人員,正式向僱主提出申索。她曾表示,將透過民事及刑事途徑跟進案件,除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訴外,亦希望勞工處僱傭申索調查科就《華爾街日報》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第21B條展開調查及檢控。
去年7月,鄭嘉如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華爾街日報》早前已裁減過半數記者,並計劃撤出香港亞洲總部,但當日僅她一人被解僱,因此質疑重組並非真正原因。她又指《華爾街日報》曾表明不希望香港員工被視為推動新聞自由,並要求她避免報道香港政治新聞,改由外籍記者負責。此外,公司在她決定競選記協主席後,曾要求她退選,但遭拒絕。她強調,新聞工作建基於新聞自由,若視二者為衝突,實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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