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時任「工頭」涉嫌向逾80名工人索賄共約88萬元,被廉署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各被告承認全部控罪,押後判刑。另有1名被告否認一項賄賂及一項勒索罪名,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審訊。

3名認罪被告分別是鄧國梁(50歲)、何玉川(57歲)、叶致富(57歲),同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時任「工頭」。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3名被告負責帶領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並有權指派工作予工人。他們被分案起訴。

鄧國梁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和1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該案押後至3月18日判刑,期間鄧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鄧國梁於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指示另外兩名「工頭」及其他工人,向約80名木工、雜工、索具裝配工人及電工,收取每個工作天賄款40元至400元,共約7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該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鄧國梁支付賄款。

鄧國梁又於廉署調查該案期間,串謀其中一名「工頭」指示部份工人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報稱自己並沒有向鄧國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賄款。

何玉川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6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即於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間,要求4名受其監督的木工,每個工作天向他們支付賄款100元至200元。

該4名工人相信如不答應何玉川的要求便會遭解僱,因此不情願地向他支付賄款。何最終從4名工人接受賄款共約16萬元。何獲准保釋至2月26日判刑。

與何玉川同案、另一名德鑄時任「工頭」周貴輝(50歲)則否認一項賄賂及一項勒索罪名,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審訊。

在第3宗案件,被告叶致富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即於2022年2月至6月期間向3名木工收取賄款逾20,000元及6條香煙。他獲准保釋至2月1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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