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交通運輸廳前廳長陳鴻起被判無期,其被控受賄超9031萬(人民幣,下同)。

11月29日,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西交通運輸廳前黨組書記、廳長陳鴻起受賄案,陳鴻起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2009年至2022年,陳鴻起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交通運輸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道路工程、涉水工程、保險經紀服務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折合9031萬餘元。

陳鴻起2023年8月被查,同年9月2日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並移送司法。

當時通報稱,陳鴻起利慾薰心,極度貪婪,瘋狂斂財,腐敗墮落,大肆插手交通運輸領域工程項目建設。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公開簡歷顯示,陳鴻起出生於1962年,研究生學歷,曾任自治區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廣西河池地委常務副專員,廣西河池市常務副市長,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等職。

2018年2月,陳鴻起任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後還兼任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被免去廳長職務,2022年11月被免去黨組書記職務,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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