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瀋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劉威,涉嫌走私毒品罪一審開庭,引發網絡關注。

據官媒《新京報》11月1日報道,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劉威不認罪,稱其在尋找經營跨國、跨境毒品犯罪線索。辯方當庭提交了新證據。審判長宣布擇日繼續審理。

據瀋陽市檢察院今年9月12日的起訴書,2023年12月,于洪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劉威,違規將王遷(化名)作為特情人員使用,擅自指示王遷通過某境外聊天軟件聯繫到一泰國販賣大麻人員,讓其向國內郵寄大麻樣品,並向王遷提供了國內收件地址、收件人及電話。收件地址為瀋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在地。

2023年12月18日,兩名輔警按照劉威指示在于洪分局大門附近快遞櫃取境外郵寄的包裹時,被瀋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及渾南分局禁毒大隊警察控制,並在包裹中查獲160.25克大麻葉。

幾天後,通過劉威主動交代,警方又從寄到該快遞櫃的另一境外判裹中查獲1,352.09克大麻葉。經鑑定,上述大麻葉中均檢出四氫大麻酚成份。

一開始,公安系統內部對劉威只是調查,未立案偵查。12月23日,王遷涉嫌走私毒品案被移送至于洪分局刑警大隊偵查。12月27日,劉威被停止執行職務60日,理由為「分局紀檢室在工作中發現,劉威存在其它違反紀律的行為」。今年2月8日劉威被免職。

于洪分局相關負責人證詞顯示,劉威被免職的原因為:特情使用沒有審批和備案;使用特情從境外購買毒品沒有經過份局研究,也沒有向主要領導匯報。

今年2月,劉威的案件進入刑事司法程序。4月10日,劉威被逮捕,9月12日被提起公訴。

該案隨即引發網絡關注。

網民說:「那個輔警呢,不知情,又沒獲利,以為就是取個快遞。」「黑警很多的,我這也有偷賣的,親眼見過,但又不能指證,確實沒證據,親眼所見也不能被當作證據。」「禁毒的涉毒,頗有當年打黑的涉黑那味。」「想起高中同學爸爸以前是緝毒警,後來當老闆了。」「這真的挺魔幻的,禁毒大隊隊長走私毒品。」

不過也有網民認為可能存在內鬥,「如果他真走私肯定會有一個隱蔽的方法,怎麼可能一直是郵寄到公安局然後讓別人取呢,不符合邏輯啊。」「感覺沒有那麼簡單,有點像政治鬥爭啊。」「確實像有內情,正常人不會郵寄到公安局還讓別人取貨。」「其實就是內鬥,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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