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油塘東源街一個建築地盤發生工字鐵下塌事故,一名55歲男工人被壓死。涉事工程公司多人被控14項罪名,包括「沒有防止工人遭墮下的物料或物體擊中」等。案件今日(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精進建築工程、涉案分判商及其中一名負責人承認11項罪名,合共被罰款13萬港元,另外3項控罪則被撤銷。
4名被告包括「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啟益工程有限公司」、以「依成鋼鐵工程公司」名稱經營的兩名涉事人溫金華和趙海凌。
案情指,2022年12月14日,「精進」為涉事地盤的總承建商,合約總值約8億9700萬港元,並將拆除側向承托的工作分判給「啟益」,而「啟益」再分判給另一承辦商。事發當日上午約9時,僱員陸偉英(死者)和曾永棠負責進行側向承托拆除工作,陸偉英在切割工字鐵時,工字鐵的T型部位從牆上脫落壓中他,送醫後不治,該工字鐵約重886公斤。
勞工處安全專家稱,「依成」未能向工人提供安全指引,而「精進」也未說明拆除工字鐵的防範措施;「精進」、「啟益」及溫金華未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避免工人遭受撞擊。
辯方在求情中表示,被告對意外深感遺憾,「精進」曾制定施工方案及風險評估,但方案未被分判商的員工全面執行。例如,在切割工字鐵托架的U型部位時,工人將工序順序顛倒。辯方稱,被告及時認罪,節省了法庭資源,加上涉事地盤至今未再發生意外,顯示改善措施已有成效,希望法院酌情輕判。
「精進」承認「沒有防止工人遭墮下的物料或物體擊中」、「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財產損毀」及「東主的法律責任」共4項控罪,被判罰款4.4萬港元。
分判商「啟益」則承認「沒有防止工人遭墮下的物料或物體擊中」、「進行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財產損毀」及兩項「東主的法律責任」罪,被判罰款5.1萬港元。
負責經營「依成鋼鐵工程公司」的溫金華承認3項罪名,包括「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及「沒有防止工人遭墮下的物料或物體擊中」,被判罰款3.5萬港元。
「精進」的一項「東主的法律責任」,以及溫金華與另一名被告趙海凌被票控的「進行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財產損毀」罪均獲撤回。
案件編號:KTS13003-13012/2023、KTS 27884-2788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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