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案,10月25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再次被判死刑。據被拐者之一的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完全沒有悔過之心。

25日一早,許多受害者家屬都趕到法院,等待庭審結果。「我就是希望她死刑。」現場一位兒子被拐的母親表示,她的小兒子任彭1994年7月19日被拐。

據貴陽市中院微信公號消息,余華英被指控,為謀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間夥同龔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處理),在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兒童拐賣。

鑒於余華英拐賣兒童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17名兒童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來顛沛流離,有的父母抑鬱而終,有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余華英被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宣判結束後,楊妞花和姐姐走出法院表示,聽到結果的時候眼淚掉了下來,她將繼續把附帶民事訴訟案打到底。

據澎湃新聞24日報道,楊妞花向法院提出92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附帶民事賠償申請。不過,她也表示,「我知道她的經濟能力,知道她賠不了,但是這個數字提高就是為了警告人販子,讓大家知道拐賣兒童犯罪成本非常高,讓他們不敢拐賣兒童。」

楊妞花介紹稱,她被拐賣後,她的父母相繼離世。她從小就在別人的指指點點中長大,遭受了很多流言蜚語。

她還向澎湃新聞表示,很多人聽到有17個被拐賣的孩子,或許只會覺得是一個數字。其實他們都看不到(這背後)一個個的家庭幾乎都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死不瞑目,並且,余華英沒有一點悔過之意。

她說,此前重審一審,余華英被帶上庭的時候,「余華英用那種半眯的眼神、微抬下巴看我,整個過程有10秒以上」,「那個眼神,我能感覺到她把我當成敵人一樣,而不是把我當成她曾經傷害過的人」。

「當我們提問的時候,她瞬間特別亢奮,微昂著頭,直視我們在那辯論,而且聲調特別高,完全沒有認罪悔罪之心。」她說。

對於判決結果,楊妞花表示:「我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如果她上訴,我們只能跟進,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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