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虛擬貨幣兌換店盜竊案。深水埗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梁偉軒今日(26日)表示,深水埗警區今月23日接獲一名43歲男受害人報案,稱在當日下午攜帶400萬元現金到長沙灣道一個商場內的虛擬貨幣兌換店作交易,當受害人在櫃枱前,將現金交給一名女店員,女店員進入店內一房間。受害人在等待期間覺得有可疑,於是嘗試離開店舖,但發現被反鎖在店內,遂報警求助。

警方經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在周二(24日)和周三(25日)晚,以「串謀盜竊罪」拘捕2名男子,年齡分別為23歲及30歲。兩名被捕人涉嫌聯同包括女店員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士,策劃開設虛擬貨幣找換店,並在與客人現金交易時,盜取客人現金。

該名23歲被捕男子,現已被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並於今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30歲被捕男子,仍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現正追捕其他涉案人士歸案,及追蹤贓款下落。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鄭騏鋒表示,警方發現在今年首9個月,西九龍警區有12宗相類似案件,受害人親身到達加密貨幣兌換店,以現金進行交易時,被盜去或搶去金錢,或轉出加密貨幣後未收到相關金額,涉及約1,080萬元。警方在今次案中,留意到犯罪集團開設實體店舖,當中有較妥當裝修,但並不會長時間營業。

集團會先進行成功的交易,企圖讓受害人加大交易金額。例如今次案中受害人,在本年9月初,曾進行兩次分別40萬元和80萬元的交易,當騙取受害人對店舖信任後,再令其增加投資金額至400萬元,最終集團盜取受害人的金錢,使其蒙受大額損失。

警方提醒市民,進行虛擬資產投資或交易前,應在證交會網站確認相關的平台是否已獲發牌,證監會網站清晰訂明已獲發牌、正在申請發牌、或以被證監會退回、拒絕或撤回申請的虛擬資產平台交易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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