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2022年於美容院「詩凝美容」接受肉毒桿菌毒素注射後中毒,詩凝女董事及美容師被控無牌行醫等4罪。其中女董事早前認罪被判入獄4個月,38歲美容師則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無牌行醫罪成,周四(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星期。

本案兩名被告分別為詩凝美容董事張敏(44歲)以及美容師劉璐(38歲),兩人被控2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控罪指她們在2022年11月7日和10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上海街 28 號恆邦商業中心305至306室「詩凝美容」,未進行註冊、暫行註冊或免除註冊手續的情況下,分別對錢青青及仇麗麗進行醫療治療(包括手術),導致兩人個人受傷。

首被告敏於今年3月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無牌行醫罪,判囚4個月。次被告劉璐經審訊後被裁定首項與錢青青有關的罪名成立,第二項與仇麗麗有關的罪名不成立。

沒有法律代表的劉璐今日親自呈上求情信,並且在庭上表示會安份守己、孝順父母及回報社會,希望法庭能夠給予機會。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悔意,知道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上責任,其行為令兩位顧客受傷而深感抱歉,並願意承諾法庭不會再干犯同類事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有人受傷及共同犯罪情況,案情嚴重;不過他亦表示本案兩名被告的角色重要程度有別,首被告為受害者「落針」、亦是美容院董事;而劉璐在案中唯一得益,就只有200元佣金,而她其實只要介紹客人光顧詩凝已經能夠獲得同額佣金。

裁判官亦表示,詩凝本身有真正符合資格的註冊醫師戴醫生,認為次被告與受害人有訊息溝通差異,她聲稱有醫生幫手打針,並非想指張敏而是指符合資格的戴醫生,裁判官認為被告並非有意圖事前誤導受害人,亦不是為了非法行為而欺騙受害人。

裁判官認為次被告在本案的參與程度遠較首被告為低,認為兩人的刑罰應有所分別。張敏是本案主要角色,其判刑已可反映阻嚇性;考慮所有情況後,判劉璐監禁7星期,並寄語被告切勿重犯。

案件編號:KCCC31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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