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香港「教育局」公布「宗教教育課程指引(中一至中三)」,明言宗教科教師須幫助學生「認識、培育及踐行」国民身分認同,又提及有天主教學校教導學生認識聖母在耶穌出生、成長、傳道的角色和貢獻,讓學生「學習傳統中華文化中孝道的重要性」。
在新時代香港做學生真「幸福」。回想我在港英年代唸中小學,白白讀了十幾年宗教科(聖經),從未聽過可以透過耶穌「學習傳統中華文化中孝道」,更想像不到宣揚天國福音的耶穌,究竟如何培育我的「国民身分認同」。現在看新聞,才知道宗教科和中國文化科原來可以溝埋做瀨尿牛丸,實在眼界大開。
聖經當然有教你孝敬父母(這是十誡之一),但看過四部福音的人,都應該知道「孝道」從來不是耶穌教導的核心。祂反覆強調的,反而是你要有心理準備捨棄父母兄弟姊妹,甚至棄絕自己的俗世生命,那才有資格追隨祂。
例如路加福音第14章記載,有許多人與耶穌同行,耶穌就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這段話最耐人尋味的自然是「惱恨」一詞。難道耶穌叫大家「恨」自己的父母嗎?當然不是。
「惱恨」原文是古希臘語「μισεῖ」,即英文的(he / she) hates,直譯為「惱恨」,字面上沒有錯,只是中文讀者未必明白耶穌的原意。耶穌當時講的是亞蘭語,跟希伯來語同屬閃族語系,在希伯來語及亞蘭語的習慣用法中,「恨」往往有特別意思,不能照中文字面理解。
例如希伯來聖經的申命紀21:15:「一人如有兩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其中「所惡」的希伯來文為שְׂנוּאָה (senu'ah) ,直譯是「被恨」,但這裏意思只是說,比起另一妻子,這位妻子「不被偏愛」、「沒那麼受寵」。同理,路加福音的「μισεῖ」(恨)只是亞蘭語直譯,意思則保留亞蘭語特殊意義,不是表達「絕對的惱恨」,而是「相對上沒那麼愛」。
耶穌不是叫你恨自己的父母,祂的意思是:如果你沒有愛祂勝過愛你的父母妻兒兄弟姊妹,那麼你就不配做祂的門徒了。由此可見,我們不能說耶穌不孝,但祂顯然不是把「孝道」放在首位。再舉一個例子:路加福音第8章,有人告訴耶穌:「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站在外邊,願意見你。」耶穌的回答是:
「聽了天主的話而實行的,纔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Μήτηρ μου καὶ ἀδελφοί μου οὗτοί εἰσιν, οἱ τὸν λόγον τοῦ θεοῦ ἀκούοντες καὶ ποιοῦντες.)」
耶穌這句話也不是否認瑪利亞是自己的媽媽,但祂明顯要強調一點:世俗的家庭倫理關係並非最重要的,唯有聆聽及踐行天主聖言者才是祂的「至親」。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例如若望福音所載,耶穌在加納婚宴上把母親呼作「女人(γύναι)」,我覺得實在頗難借題發揮,藉以說明「傳統中華文化中孝道的重要性」。
跟耶穌學「孝道」,也不是不行,只是感覺總有點怪怪的,大概就像跟中共學習「民主」和「自由」一樣吧。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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