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懲教助理涉嫌去年在派對房間輪姦一名31歲醉酒女子,被落案控以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進行提訊並作交付高院程序。唯控方指,案中女事主不會出庭作供,控方認為未能達致定罪機會,要求撤銷4名被告控罪。裁判官曾宗堯遂下令撤銷4被告控罪。

首批被起訴被告依次為黃朝豐(23歲)、鍾皓林(27歲)、麥潤良(31歲)、袁嘉鍾(29歲),4人均報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他們同被控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指,由於事主不作供(will not testify),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因此對4名被告撤控。4名被告的法律代表均指不反對。曾遂下令撤控。

翻查資料,警方在去年7月拘捕7名男子涉嫌一宗強姦案,其後先後起訴4人,他們均報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KCCC122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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