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台灣汽車業者進口大量中國零組件衝擊台灣汽車供應鏈,台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周二(30日)表示,政府對台灣生產的汽車組裝提出新制做法,將於8月1日實施,台灣車廠業者的在地化採購供應鏈比重須逐年提高。

台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30日表示,目前為止大陸整車及車輛底盤不允許自大陸地區進口,但近期有立法委員提出關切,台灣有汽車整車業者疑有化整為零情事,自大陸地區引進整車零組件達95%比例,來台組裝進行不公平競爭,嚴重影響台灣零組件業者生計,為維繫台灣汽車零組件業者,政府應讓業者有公平競爭的環境。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為使台灣車廠與零組件保有競爭力,並因應國際局勢發展變化,並使業者可以兼顧營業生計以及員工就業,經濟部已協調財政部、交通部與環境部研擬台灣生產的汽車新制做法,於26日在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拜會經濟部時,向業者說明政府後續規劃;並於30日邀集各車廠說明新制實施做法。

產業發展署表示,台灣汽車產業和汽車零組件產業相互合作帶動下,分別創造出2,300億元(新台幣,以下同)(約74.62億美金)及3,060億元(約99.28億美金)的產值。各車廠在技術母廠授權下,引進技術在台灣進行組裝成車,帶動產業發展。台灣汽車市場,新車每年約45萬輛,現階段台灣組裝新車約25萬輛,進口車約20萬輛。

產業發展署說,因為台灣市場不大,對於大陸整車並未開放來台銷售,同時限制有成車特徵的底盤也不得進口來台,其它部份未限制業者引進大陸零組件來台。近期業者利用法規未對大陸汽車零組件管制的規範,引進相關車款時未能同時使用兼顧運用台灣汽車零組件業者的能量,各界均認為政府必須有公平的管理機制。

「新制做法針對台灣業者如選擇要引進的車款包括陸資與國際品牌合資者、陸資併購之國際品牌者、國際品牌在中國廠生產者及中國品牌者均納入管理機制內。車廠須配合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且須逐年提高,上市第一年15%,上市第二年25%,上市第三年35%;對於新制上路前已上市車款和即將上市車款,也將要求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產業發展署說。

產業發展署表示,為使業者確實落實承諾,政府相關單位已經研擬相關配套進行管理,自業者提出申請程序,如擬自申請中國樣車進口與專業人士來台、進口中國製且供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摩打、轉向裝置、車軸、車架四項產品及相關車款申請或換發車輛領牌相關審驗前,需先向產發署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書並取得產發署同意文件後,始得進行申請,相關措施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

產業發展署說,目前中國低價車輛傾銷各國,已引起國際關切。歐盟執行委員會調查中國車輛產業挾帶政府補助,導致產業不公平競爭,歐盟已於6月宣布對中國電動車課徵反補貼稅。美國於去年推出通脹削減法,積極推動電動車本地生產,並於5月宣布提高中國電動車進口關稅至100%。日本、南韓及土耳其等國面對中國車輛也皆推出若干因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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