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起,政府修例提高職安健罪行的罰則,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9日)向立法會透露,截至上月底,勞工處曾引用修訂法例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向涉事持責者提出共111項檢控,其中1宗個案已完成聆訊,兩名涉事的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各被判罰款5萬元。多位立法會議員質疑判罰太輕,欠阻嚇力。
在今日立法會大會上,孫玉菡在回應口頭質詢時交代,去年4月28日至年底,以及今年1月至5月底,勞工處分別錄得19宗及10宗《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所界定的「致命工業意外」。
《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職安健修訂法例》)去年4月28日生效,截至今年5月31日,勞工處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修訂法例》向涉事的持責者提出共111項檢控,其中1宗個案已完成法庭聆訊。
該個案涉及兩名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因違反《職安健修訂法例》的規定,包括循簡易程序下的一般責任條文而被檢控,最終被法庭分別罰款5萬元。政府曾考慮是否就判刑提出覆核或上訴,經仔細考慮個案的所有有關情況後,認為相關判刑並不屬於原則性犯錯或明顯不足,所以最終沒有向法庭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
至於近期發生的嚴重工業意外,孫玉菡指,勞工處會在完成調查後徵詢律政司意見,並考慮循可公訴罪行程序向持責者提出檢控。
提出口頭質詢的勞聯林振昇認為該宗罰款5萬元的案件判刑太輕,質疑法例是否具有威懾作用;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同樣表示判決過輕,而當局亦未提出上訴,質疑當局對打擊職安相關罪案的信心。
孫玉菡重申,律政司認為法庭判決沒有原則性錯誤,判罰金額亦無明顯不足,因此未提出上訴。雖然社會普遍認為應該增加涉及工業意外的罰款,但是判罰金額最終仍需要由法庭裁定。他續指,當局將於法例實施兩年後檢視個案判罰情況,然後再向立法會交代。
工聯會吳秋北關注當局會否進一步調查工業意外,以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措施和法規。孫玉菡回應稱,當局將從每宗工業意外中吸取教訓,並可能發布職安警示或更新守則;亦計劃通過多種方式改善工業安全,包括增加罰則、教育、培訓、巡查和科技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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