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恐襲事件中參與暴動,案件今日(14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46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開始作供。楊朗表示案發當日獲悉元朗有打人事件,當他送友人回元朗寓所時就在元朗站遇上打人事件。

本案最信一名被告楊朗(現年30歲)今日開始作供,他報稱現職財務主管,案發時在國泰航空任職航班控制員。楊作供時表示,其父曾任警察,在2010年退休。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父子二人亦有討論事件,他指自己立場中立,認為不論支持或反對陣營各有對錯。

楊朗指7.21當日因有朋友準備移民英國,因此相約朋友在尖沙咀港威酒店吃自助餐,並呈上單據證明。晚飯後他送對方回元朗的住所,兩人乘地鐵,大約在晚上10時01分到達元朗站,及後在月台上被人叫停,對方聲稱元朗附近有人打人,著當日穿上黑衣的他拿一件白衣更換。

楊朗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穿黑衣屬個人喜好,自己的衣服亦大多是黑色。他表示,當時聽到對方的說話時不太相信,感到莫名其妙,但最後仍抱著「唔好蝕底」的心態折返月台,在較前位置的長凳上拿取一件白色衣服。辯方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楊曾經在月台上查看網上是否有關於元朗打人的報道,但找不到相關資訊。其後友人提議從朗屏站回家,兩人再次乘地鐵。晚上約10時半,楊送別友人後返回元朗站,準備乘西鐵到太子與朋友打麻雀。

法官問楊為何不選擇在朗屏站上車,他解釋指較熟悉前往元朗站的道路,而且沿路的燈光亦較充足。他表示路上平靜,行至近元朗站時,看到南邊圍村有廿多名白衣人聚集,部份人手持棍狀物體。楊表示當時不覺得有問題,推測是圍村活動或儀式。

辯方又再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證實楊朗在當晚10時33分入閘,並將之前拿到的白色衣服放回月台長凳上。及後候車時大堂傳出呼救聲,他到達大堂看到白衣人正在施襲,其中一名白衣人雙手揮刀。楊及後與其他人將一名女傷者扶入女廁,其中一名女士表明護士身份,並從背囊內掏出急救物資,並以將一對醫療用手套給楊使用,著他幫忙接壓傷者的傷口,楊後來被該名女性指示到女廁外等待救護員。@

案件編號:DCCC806/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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