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醫生涉嫌在2017年初為女病人鄧桂思診症時「開漏藥」,病人其後出現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同年8月不治。死因庭今(22日)繼續死因研訊。專家證人、醫管局中央腎科委員會主席雷聲亮作供時指,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須同時處方抗病毒藥,以減低死者乙肝復發,涉事醫生應有足夠專業知識開抗病毒藥。
雷聲亮今日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根據早前證供,醫生林治崑曾在2017年1月處方40毫克類固醇治療事主的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炎,醫生陳小劍則在2017年2月減低劑量至每兩周減5毫克。雷指出,事主為乙型肝炎帶菌者,血壓高,腎功能不正常,並有大量蛋白尿、部份腎組織損壞及出現嚴重炎症,若接受免疫系統抑制治療,包括服用類固醇,乙型肝炎的復發機會將會增加,形容對腎科醫生來說是一個「應有的知識」。
雷聲亮認同轉用類固醇是合理判斷,惟未有獲處方抗病毒藥,很大可能引致事主乙肝復發和肝衰竭。他指出,乙肝抗病毒藥於2017年初仍是新引入藥物,只有部份專科如腸胃肝臟科可處方,但不包括腎科;當時醫生可選擇建議病人以自費藥物形式處方該藥、或者聯絡腸胃肝臟科醫生商討是否可用藥。
雷聲亮又指,兩次醫療紀錄均清楚顯示事主是乙肝帶菌者,而林治崑和陳小劍均為腎科專科副顧問醫生,理應有足夠專業知識,知道要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但不明白為何沒有這樣做。根據林治崑的醫療紀錄,顯示他有向事主解釋服用類固醇的優劣,而事主最終同意服用,但不知林有否向事主解釋類固醇可致乙肝高復發風險。
雷表示,腎炎屬慢行疾病,絕大部份情況均不會直接致死,且有不同治療方案,即使到末期腎衰竭患者仍可以洗腎或腎臟移植作替代治療。
鄧桂思長女胡尚佑問雷聲亮,指當時她因為未成年而無法與母親換腎,問雷是否認為她的母親原本可以存活至她成年後進行換腎。雷聲亮表示同意有關說法,他指事主當時腎炎的情況並未需要換腎,估計再過5年會因腎衰竭而患末期腎病的機會較高。
案件編號:CCDI 808/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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