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表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忽視、淡化或歪曲了發生在中國的大量侵犯人權事件,違背了新聞誠信,誤導了政策辯論,助長了中共政權滅絕人性的宣傳,其所犯下的罪惡很可能造成了生命損失。
「懷有敵意」
報告說,近年來,該報對法輪功的報道變得「公然懷有敵意」。
2020年,該報迎合當時的反種族主義熱潮,聲稱法輪功禁止異族通婚——這顯然是謊言,因為跨種族通婚在法輪功修煉者中很常見。
報告稱,該報還把法輪功描繪成「隱密」、「極端」而且「危險」,但沒有證實這些說法。
另一方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性被該報加以掩蓋,僅僅被該報稱為受到指控。法輪功反迫害的努力被該報定性為「公關活動」。
該報2020年的一篇文章用一句話掩蓋了中共幾十年的血腥鎮壓,「該組織……指控(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並摘取被害者的器官。」
FDIC說,迫害實際上已被廣泛記錄,包括在聯合國、美國國務院、國際特赦組織和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撰寫的幾十份報告中。
《大紀元時報》近日獲悉,《紐約時報》目前正在撰寫一篇針對法輪功學員創辦的中國古典舞與傳統音樂藝術團——神韻藝術團(Shen Yun Performing Arts)的專欄文章。
神韻長期以來一直是北京的眼中釘,它不僅在一些舞蹈作品中描述了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而且公開表示,其演出展現的是「共產主義之前的中國」。
FDIC副主任劉寧平(Larry Liu)說,《紐約時報》(準備發表的)針對神韻的文章「將可能是中共夢寐以求的」。
鮮明對比
FDIC的報告稱,《紐約時報》對法輪功問題的處理與它對中國其它一些侵犯人權事件的處理,尤其是對藏人和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少數民族迫害的處理,形成了鮮明對比。
2009—2023年,該報刊登了二百多篇關於維吾爾問題的文章,三百多篇關於西藏的文章,17篇關於法輪功的文章。
報道的質量也大相逕庭。關於藏族和維吾爾族,該報廣泛報道了鎮壓的方法、拘留所的條件以及個別受害者的故事。數十篇社論或署名文章對這些報道進行了強調。
在同一時期,《紐約時報》沒有發表任何關於法輪功迫害的社論、署名文章和專欄,甚至連一封致編輯的信都沒有。
FDIC指出,「這並不是因為沒有人嘗試投稿。」
報告說,關於藏人和維吾爾人的報道「值得這樣的報道和國際關注,同時也會給《紐約時報》的記者和消息來源帶來風險」,但是「這與該報對法輪功的報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即使該報報道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也通常缺乏上述例子中明顯的人性化、個人化關注」。
《紐約時報》發言人凱斯(Maria Case)稱,該報告的結論「完全錯誤」。
她通過電子郵件說,「二十多年來,我們對法輪功運動進行了廣泛而獨立的報道,包括揭露中國勞改營的虐待行為,報道了有關中國強迫器官捐獻的爭論,並且研究其(指中共)不斷擴大的全球影響力,特別是在美國媒體和政治中的影響力。」
FDIC對這樣的描述提出了異議。
FDIC執行董事布朗德(Levi Browde)說,「我們的研究仔細而全面地分析了《紐約時報》的報道,發現其一貫使用不準確和貶義的標籤,惡意中傷這一功法及其修煉者,尤其是在過去10年中,報道存在明顯差距,這就是該報對法輪功報道的實際情況,遠遠稱不上『廣泛』。」
「彰顯美德」
儘管屢屢受挫,《紐約時報》仍在想盡辦法,以打入中國市場,擴大其在中國的影響力。
2001年,《紐約時報》時任發行人蘇爾茲伯格(Arthur Sulzberger Jr.)率領該報作家和編輯代表團訪問北京,在那裏與中共進行了談判,以解除中共對該報在中國境內網站的封鎖。在該報發表了對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阿諛奉承的採訪後幾天,該網站就被解禁了。
據《華盛頓郵報》報道,正是黨魁江澤民違背其他中共高官的意願,獨斷專行,發動了「剷除」法輪功的運動。
共產主義政權研究專家勞登(Trevor Loudon)認為,從該報在中國的既得利益角度來看,批評遙遠的西藏或新疆的侵犯人權行為,可能被視為是相對「安全」的做法。
他認為,「這是在彰顯美德——『看啊!我們在捍衛人權!』但他們絕不會捍衛法輪功的人權,因為那會真正觸怒中共,中共會因此大發雷霆。」
勞登說,雖然揭露中共侵犯藏人或維吾爾人的人權也會在海外引發公眾憤怒,但對中國國內卻不會造成甚麼不穩定,因為少數民族在中國中心地帶的影響力有限。
但是,法輪功「植根於中國文化」,因此對民眾有直接的吸引力,所以有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對法輪功懷有一定的同情。
對中共來說,對少數民族進行污衊宣傳也更容易,因為它可以給少數民族貼上帶有明顯政治色彩的標籤。就藏族而言,標籤是「藏獨份子」,維吾爾族則被描繪成「恐怖份子」。
他說,「中國人不會說法輪功是分裂份子,也不會說他們是恐怖份子,也不會說他們搞政治,真的,他們只會說他們跟一般人不一樣,不可思議。」
勞登說,假如《紐約時報》以人性化的方式廣泛報道法輪功,就會直接揭露中共的宣傳,挑戰中共政權在文化領域的合法性。
他說,「中共自稱是中華文化的繼承者,把法輪功當作其競爭對手,因為法輪功提出了一種(與中共)截然不同的願景。」
他認為,「雖然法輪功不介入政治,但它對甚麼是真正的中國文化有非常清晰的認識,不接受中共喜歡宣揚的虛假文化。」
「假如……」
FDIC的報告最後提出了幾個問題。
報告問道,「假如《紐約時報》繼續向世界講述法輪功的故事,誠實、完整地報道,充滿同情,就像它對維吾爾人和藏人所做的那樣,去報道堆積如山的暴行,而不顧中共在世界舞台上與日俱增的影響力,那會怎樣?那可能挽救多少中國家庭不會被拆散?可能幫助多少法輪功學員死裏逃生?」
從更廣泛的角度看,報告問道,假如這家報紙,憑藉其獨有的「議程設置」影響力,對法輪功問題進行了「全面」報道,這是否會促使國際社會採取更果斷的行動,「打擊這些侵犯人權的行為,遏制中共的極端行為」?
報告繼續問道,「外國公司和政策制定者會更早意識到與中共做生意的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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