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今日(28日)完結。因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已就23條立法郵寄及電郵意見書給政府,提出23點意見,並指港府應立即停止23條立法,全面檢討「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執行情況,促當局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行打壓人權自由之實。

 

有關意見書昨日(27日)在關注鄒幸彤情況的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公開。鄒幸彤在第一點便表示,對23條立法持反對立場,並質疑政府在「毫無憑據」的情況下,宣稱立法得到絕大部份香港市民的支持,批評當局「預設立場」,「令人極其質疑政府諮詢意見的誠意」。

她又質疑政府落實「憲制責任」的說法,反問《基本法》第45條和68條要求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要循序漸進地達致普選,「這一憲制責任又被拋到哪裏去了?」她批評當局「厚所謂「國家安全」立法而薄人權、民主方面的立法」,形容這實為有意識的政策選擇,「不應拿『憲制責任』來作擋箭牌」。

鄒幸彤認為,本次立法建議最大問題在於,「國家安全」概念「無所不包、無遠弗屆」,也因而缺乏任何界定法律權責和界限的能力。

「當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生態甚至糧食等性質完全不同,其運作和管理也沒有可比性的領域,通通歸類到所謂『國家安全』的帽子之下,『國家安全』這個詞也就失去了任何有效而獨立的定義,變成一個空泛的標籤,以『國家安全』之名所立的法,也就容易淪為能被任意解讀的口袋罪」。鄒幸彤質疑,將「國家安全」的意涵無限擴張並引入為法律概念,是有違普通法、國際法、甚至最基本的法治原則。

鄒幸彤又指,政府在諮詢文件多次提及「境外勢力」,是「被偷換了的」概念,形容擺出來的「是一副懷疑所有外來者、對所有外人為敵的態度」,令人心寒。她續說:「這種一棍子打死所有組織/機構,將其視之為境外勢力的立法方向絕不可取,更有將完全正常的行為泛刑罪化之嫌」,並指立法會極大地損害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市的運作和聲譽,並會令香港陷入進一步的孤立和衰退。

鄒幸彤形容,「整部23條立法,就是這樣一場尋找替罪羊的鬧劇」,並指出,香港的動盪須有人負責,但當權者都堅持「不關我事」,「那責任就只能推給無權無勢的普通人、面目模糊的『境外勢力』」。這一套說法成為官方論述,政府就免不了「被證明這個謊言的需要帶着走」,即「必須抓到足夠的『罪犯』,以證明『外敵』亡我之心不死」。

她直言,23條立法正是「一條能『炮製』官方所需的『罪犯』、『間諜』、『代理人』、『泄密者』等等角色的工具」,認為立法對香港有害無益,並只會令香港陷入更深的恐懼與崩壞之中。

鄒幸彤在意見書最後表示,要求立即停止23條立法,並全面檢討「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執行情況,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行打壓人權自由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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