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學生於2020年9月中,疑因女友私密照流出被勒索,交贖金時涉被8男1女青少年禁錮於在牛頭角一間酒店內,事主之後自行逃離酒店,涉案9人被捕。案中兩名主腦經審訊後,今(25日)在區院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成立,判囚54個月及60個月。至於另一認罪被告,則判監29個月。另一較年輕的被告,林官先索取感化報告,並押後至2月8日判刑。

兩名主腦,楊子潁(25歲,女)及葉文軒(25歲)案發時為情侶,他們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4罪罪成。二人被控在2020年9月14日至15日連同其他被告,以恫嚇方式要求事主X及X的女友Y交出5,000港元,另要求X母親交出600萬港元。他們亦被指在同年9月15日,在酒店房間內,偷竊屬於X的手機、銀包及信用卡等;並在15日至16日連同其他被告,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在上述酒店房。葉另被裁定勒索罪成,指他於2020年11月6日,要求X父親交出100萬港元。

辯方求情,指葉是出於保護女友楊,於是犯下本案;但是林官不同意,認為即使事主X曾惡劣對待楊,與X的新女友Y及X的父母無關。林官批評二人犯案出於貪心,分別判監禁4年半及5年。

頂證主腦被告囚29個

另一名認罪的被告黃希朗(27歲)及一名18歲男學生,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勒索及藏毒等罪,並出庭頂證楊和葉。

黃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提到黃主動認罪、指證葉文軒,希望可獲扣減一半刑期。但是林官反駁,黃並非第一名指證的被告,亦無於警誡下主動協助警方,說出真相。就黃的一項非法禁錮及兩項勒索罪,林官判其監禁28個月,就藏毒判監4星期,共判監28個月4周。

另外,林官下令為男學生進一步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2月8日判刑。

案中9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3至24歲,分別為陳霖楓(19歲,無業)、丁子峰(17歲,無業)、15歲男學生、16歲男學生、劉家豪(18歲,無業)、楊子潁(23歲,無業)、葉文軒(24歲,無業)和黃希朗(25歲,接待員),全被控非法禁錮、勒索、藏毒、兩項盜竊共5罪。同案其餘5名被告已認罪判刑。

案件編號:DCCC706/2021、DCCC4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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