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有抗爭者與反對人士發生衝突,其後有大批警員衝入太子站,被指以警棍及胡椒噴霧等武器無差別攻擊車廂內乘客。11人事隔逾3年半後,被控襲警、阻差辦公等罪。當中6人不認罪,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前覆核。其中一名地盤工突改認罪,承認管有鐳射筆作攻擊性武器,被判囚3個月。另外5人排期於3月21日開審,預計審期是7天。

被告楊啟源(被捕時28歲)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地盤管理工作,與患精神病的母親同住,監禁將影響其家人。事實上,被告被捕兩個月後已獲無條件釋放,但案發距今將近4年半,於去年5月突然再次被捕,認為案件延誤檢控,同時案件打亂被告人生規劃,已屬懲罰。

辯方又指,涉案鐳射筆的級別並非最強,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於任何地方參與集會,或干犯其他罪行。 控方則承認延誤,指警方及控方需處理多名被捕人士,經考慮後再作出拘捕,希望法庭諒解。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被告被捕後獲釋,可能由於警方調查需時,但考慮到沒證據顯示被告曾用鐳射筆照射他人,而被告會預期不再被捕,案件對其人生規劃有影響,給予1個月減刑,加上被告認罪,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

案中另5人涉襲警等罪,則訂於3月21日開審,他們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14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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