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寫TVB助理總經理袁志偉的「輝煌」事蹟後,獲多位網友告知,曾任TVB新聞部總監、人稱「香港新聞教父」的黃應士先生,原來大駕光臨,用自己的Facebook帳戶連續發了三個英文留言,公開回應拙文和一眾網友。

他的意思很簡單,譯成粵語就是:「你哋咁叻,不如自己去主管電視台新聞部,睇下又會做得幾好、有幾持平!」有讀者希望我回應一下黃先生。

黃應士在香港新聞界地位崇高,貢獻之多,無可置疑,相信他是個講道理的人,且讓我講一點淺白道理,作為對他三個留言的回應。

首先,黃先生並未反駁拙文對袁志偉的評價,他只是以「訴諸成就(appeal to accomplishment)」的方式回應,隱含的意思是:你們這群網民沒有袁志偉的資歷和成就,又有何資格批評他做新聞呢?可惜這種講法根本是一種謬誤(非形式謬誤),以黃先生的學識,實在不應該干犯。

這種謬誤由來已久,例如曹植〈與楊德祖書〉說:「蓋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論于淑媛。」(意思是,只有像南威那樣的美女,才可以品評女人相貌好醜。)錢鍾書在《管錐編》曾幽默地駁斥曹植,說「此猶言身非馬牛犬豕則不能為獸醫也」。錢先生這句妙語,可直接用來回應黃應士的留言。

獸醫不需要自己做豬狗牛馬,也可以診斷治療動物的病。同理,大眾就算沒主管過電視台新聞部,沒唸過新聞,也一樣可以批評袁志偉的毛病,關鍵在於那批評是否持之有據、言之成理。

以前天拙文為例,2014年無綫新聞報道「七警打人」,旁白說警察對示威者「拳打腳踢」,根本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陳述——不然要說「手舞足蹈」嗎?——袁志偉卻無理質疑新聞部同事(「你係嗰幾個警察心裏面嗰條蟲?」),下令刪除旁述,禁講「拳打腳踢」,擺明干預新聞自由。

不禁想起2020年,黃應士向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捐贈5,000萬元,成立「黃沈慧珍紀念基金」,並設立全港首個「傳媒倫理操守教授席」。敢問黃先生:教「傳媒倫理操守」的時候,若以袁志偉上述一事作例子,您應該跟學生講甚麼?

黃先生若想為袁志偉抱不平,歡迎他留言發表高見,即使只是說「袁志偉係畀人用槍指住個頭先下令刪旁白」,也總好過「你哋咁叻咪自己做電視台新聞部囉」,對不對?

今天翻查舊聞,發現黃先生也曾是敢言的人,例如2011年9月17日《蘋果日報》有篇報道,題為「黃應士轟官媒粉飾太平」,內文說黃應士形容政府新聞處如同企業公關,只粉飾太平,呼籲傳媒機構罷用政府「鱔片」和「鱔稿」。

2021年,黃應士接受浸大刊物《亞太新聞評論》專訪,說:「普通讀者對接觸的新聞資訊心中有數。如果你看《真理報》或《人民日報》,還能期望甚麼?但我永遠不會說應該審查任何人,(傳媒機構)越多越好。」以上的話我完全認同,覺得無愧「香港新聞教父」之名。

但有趣的是,黃先生在《亞太新聞評論》專訪也說:「唱衰無綫的人,不過是人云亦云,他們沒有勇氣和決心面對無綫的新聞主管。反過來說,無綫管理層也不能面對觀眾。」無綫管理層不能面對觀眾,我懂;但何謂「沒有勇氣和決心面對無綫的新聞主管」,我想來想去也不懂。

許多香港人不再看無綫新聞,是因為覺得它不可信(這方面袁志偉功不可沒),如黃先生所言,「如果你看《真理報》或《人民日報》,還能期望甚麼?」難道我們不看《人民日報》,就代表「沒有勇氣和決心面對《人民日報》的主管」?

我不是新聞專業,但也知道新聞媒體一大使命,是監察政府、制衡權力。老一派的報人除了標榜「不偏不倚」,更強調「為民喉舌」。媒體必然是有立場的,也很難毫不偏頗,但如果要偏,也該偏向沒有多少權力的人民,而非「以法治国」、有槍有炮的那一邊吧——這才叫「為民喉舌」。◇(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馮睎乾,作家,在多家媒體任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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