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今日(16日)參觀一間學校後表示,會在未來一兩個月,陸續向全港每名小學生派發一個15公升指定垃圾袋,希望藉此令垃圾徵費的資訊能「更入屋」。
謝展寰說,環保署將會安排在全港中小學展示垃圾徵費的宣布海報和橫額,並向學校發送電子宣傳單張和影片。
對於外界關於「免費派指定袋」的爭議。謝展寰解釋政府都會連同不同機構派發指定袋,故「派袋」是無問題,但強調售賣指定袋的零售店,如超級市場或藥房,就不能免費「派袋」或減價出售指定袋,亦不能以此作為贈品。
至於物業管理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俗稱「包底」的安排。謝展寰強調,垃圾徵費的目的是鼓勵市民為自己的垃圾負責,但預料措施初期會有市民沒使用指定垃圾袋,而垃圾收集商不會收集非以指定垃圾袋包裝的垃圾,故物管公司只能購買額外指定垃圾袋包好垃圾。謝展寰反駁「包底」的說法,形容是物管為有關住戶「執手尾」。
謝展寰又比喻:「你住的屋苑,管理處都會請個人來掃垃圾,是不是有人掃垃圾我們就可以亂扔垃圾,不是的」。
環保署:擬推手機應用程式供舉報違規棄置垃圾
另外,環保署署理助理署長胡勁欣今日在商台節目表示,鼓勵物業管理公司儘量不要為居民「包底」,指若靠物管公司或清潔承辦商包底,會令法例形同虛設。她表示,可能長者行動不便或未適應新規例,個別大廈的物管公司可能會提供方便,為住戶「包底」,當局會提供6個月適應期,期間署方會以宣傳教育方法勸喻或鼓勵市民改變習慣,若遇到嚴重違規個案,當局仍會採取執法行動。
胡勁欣指出,垃圾徵費的立法原意是透過經濟誘因讓市民自行分類垃圾,舉例一家四口需要用起碼20公升的垃圾袋,但如果分類取出回收物品,只需要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為了鼓勵回收,市民日後可以在「綠在區區」利用回收物儲的積分換取指定垃圾袋,毋須付款購買。
環保署昨晚公布垃圾袋零售點詳情,各獲授權零售商可以在收銀處銷售散裝指定袋,以代替塑膠購物袋,達致「一袋兩用」。胡勁欣表示,業界反映市民可能抗拒使用指定袋盛載貨物,例如食物,因此讓市民有選擇權,不過她強調最好自備環保袋。
胡勁欣另提到,如市民發現鄰居沒有使用指定膠袋棄置垃圾,可以致電2838 3111舉報,環保署亦正製作設定位功能的手機應用程式,日後市民如發現有人違規棄置,可以透過手機APP上載圖片供環保署執法。
民主黨:物管及法團未能完全掌握垃圾徵費法例
民主黨發展政策發言人莊榮輝回應指,不單市民,連物管及法團亦未能完全掌握垃圾徵費法例。不少法團擔心,根本無法追查個別住戶不使用專用膠袋棄置垃圾,而令法團承擔責任。亦有法團已提供所謂「包底」方案予住户選擇,對政府不建議「包底」的說法感無所適從。
莊榮輝指出,可能有住戶會在屋苑內隨處棄置垃圾,引致法團、物管及清潔公司加重行政及人手的負擔,批評政府並未提出有效支援。
他續指,政府只則重宣傳要購買專用膠袋棄置垃圾,卻沒有強調垃圾徵費的目標,較少宣傳源頭減廢及循環再用的重要性。民主黨促請政府在未來兩個月須向法團及物管提供更多支援及說明,以免兩個多月後出現混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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