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前年疫情期間,舉辦過百人生日派對,出席者之一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其後染疫,並涉嫌虛報行蹤資料被控4罪,王詩雅否認控罪後受審,案件今(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裁定她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成立,押後至3月4日求情及判刑,並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葉官准她以1000元保釋候判,不得離港。
被告王詩雅(38歲)遭葉官批評作供前後矛盾,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
葉官舉例,指她供稱自己在竹篙灣隔離時記憶力差,但醫療記錄顯示她當時無病徵,說話流暢。另外,她重申自己重視私隱,不能核實來電人身份時,不會透露個人信息;但她又承認,隔離期間收到大量自稱衞生署的人員,或沒有表明身份的來電,仍向他們提供資料。衞生主任致電王查詢行蹤時,她說無法核實對方身份,不想說太多,但又披露其他參與宴會人士的名單。
此外,涉案的4通電話中,王詩雅曾經表示「暫時相信」來電者是衞生署人員,其後又改口稱暫時相信不等於接納對方身份,葉官批評說法模稜兩可。
辯方專家證人被批不可靠
控辯雙方曾經各傳召一名腦神經科醫生擔任專家證人,葉官認為辯方專家證人的證供不可靠,指其在沒有經科學實證的情況下,接納被告報稱感染後持續記憶力差等,亦沒有檢查被告及其醫療紀錄,形容是以猜測去支持被告的說法。
相反,控方專家證人張德輝醫生曾參閱被告逾百頁入院醫療紀錄,並得出被告沒有任何新冠病徵的結論,葉官認為張其看法中肯。
兩名衞生署護士辛麗芳及賴潔生,與衞生主任張竹君均曾經同被告通電話,並交代通話目的為與公共衞生相關事宜,張竹君更曾經提醒被告說真話,否則要負上法律責任。而被告向3人稱,從家前往派對,但事實為被告從西環高樂花園前往派對。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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