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共貴州省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受賄案開審,周建琨被指控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受賄1.08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11日,周建琨被指控犯受賄罪,1999年至2022年這23年間,利用擔任貴州省都勻市委副書記、市長,都勻市委書記,貴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貴州省安順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貴州省畢節市委書記,貴州省政協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08億餘元。

周建琨在場認罪。該案擇期宣判。

周建琨是2024年被處理的第三「虎」。在其之前,1月2日、10日,中國地質調查局前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彭國甫接連落馬。

2022年11月27日,周建琨被通報調查。在被調查前三天,周建琨還在主持貴州省政協文史工作座談會,這是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2023年6月,周建琨被雙開、逮捕,11月被起訴。

「雙開」通報稱,周建琨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對抗審查;大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熱衷搞輿論造勢;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私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建琨落馬前,曾目睹前上司——貴州省政協前主席王富玉落馬、受審、獲刑。王富玉於2021年2月落馬,2022年1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一名曾在貴州工作的官員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周建琨與王富玉關係密切。

王富玉、周建琨均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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