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原本有4個與樓宇復修相關的資助計劃,另外執行6個由政府推出的樓宇復修資助計劃。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7日)發表網誌,指會結束3個由局方主導的資助計劃,及推出一項全新的「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協助大廈制定以10年為周期的維修保養計劃和工程開支估算,推動業主「自主維修」及「預防性維修」。

市建局表示,政府在2018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其申請資格和適用工程範圍與市建局主導的「公用地方維修資助」計劃相近,而前者的資助款額較後者高,且可達工程總額的八成,導致業主大多傾向申請「2.0行動」,「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由每年收到約300宗下降至去年不足100宗。

為減少資源重疊,市建局決定調整「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適用範圍,由今年1月1日起,曾申請「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大廈不可再度申請。資助計劃亦涵蓋包括39個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屋邨。

至於另外三項資助計劃,包括「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及「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均因應計劃範圍及服務對象與政府的資助計劃重疊,故於今年1月1日結束。市建局指,已預留足夠時間處理尚待審批的申請個案,以及發放相關的資助款額。

資助製作保養手冊 為維修儲備基金額外供款

另一方面,市建局將於今年4月推出一項全新的「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推動「預防性維修」的新概念。「煥然懿居第三座」首置項目會作為試點,在大廈公契階段加入條款,促使業主從入伙起制訂定期保養計劃及相關財政儲備。

在「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下,市建局將資助大廈法團聘請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參照市建局編製的樓宇保養手冊範本,為大廈公用設施製作一套保養手冊,內容包括大廈公用設施的維修周期和方法,並協助大廈制定未來10年的維修保養計劃,涵蓋有需要進行的檢查維修工程項目,以及所涉及的工程費用估算和擬備供款建議方案。

相關資助金額為編製樓宇保養手冊費用的50%,並按大廈的單位數目釐定金額上限。20個單位或以下的大廈,資助額最多為1.5萬元;21至49個單位的大廈,可獲最多2萬元,至於50個單位或以上的大廈,則最多可獲3萬元的資助。

在制定好保養手冊後,大廈需召開業主大會議決通過設立特別基金和定期供款方案,當特別基金的供款滿3年後,市建局會為每幢大廈的法團額外提供一筆過的資助,在特別基金首3年的總供款金額之上,額外增添10%的款額。局方已為此每年預留1,500萬元,作為誘因鼓勵業主建立維修工程儲備並定期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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