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明年1月總統與立委選舉將至,高雄橋頭地檢署又查獲中共介選案。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5人涉招待60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支持特定總統參選人,其中周姓理事長、郭姓、顏姓幹部訊後遭橋檢羈押。

台灣高雄橋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該署檢察官偵辦周姓理事長等人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件說明如下﹕

高雄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盧惠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東縣調查站、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台東縣專勤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小港分局、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民國112年12月5日傳喚周OO等35人到案訊問,並同步執行搜索共計5處。

經查,周女為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顏女、郭男為總會幹部;湯女為中華人民黨黨主席、林女為黨員。他們自今年起陸續與中共台辦人員及滲透來源聯繫並接受指示,順應台灣選舉情勢變化,決定於大選前號召具影響力的地方人士赴中國大陸,並分別於台東及高雄等地區招攬共約60名民眾。

台灣60多人於11月中旬組團前往湖南省婁底地區接受落地招待,藉提供旅遊期間享有全程免費食宿、交通費的不正利益,作為要約前開民眾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之對價,周女並利用旅遊期間不斷向成員宣傳「兩岸一家親」、「和平統戰」等思想,於會後向這些台灣民眾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特定政治傾向的候選人,企圖影響選民於明年二合一選舉時的投票意向及選舉結果。

該案經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李明昌、周韋志、蔡婷潔、嚴維德、鍾葦怡、郭郡欣、莊承頻、陳俐吟、楊翊妘、陳韻庭、趙翊淳、朱美綺、李侃穎、周子淳、蘇炯峰複訊,認周女等5人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嫌疑重大,周女、郭男、顏女有羈押的必要,爰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女、湯女則無羈押的必要,分別諭知林女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湯女限制住居。

高雄橋頭地檢署呼籲,台灣選舉期間應避免接受資金來源不明或費用與行程明顯不相當的旅遊、餐會或各種形式的招待,若涉及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將可能觸犯選罷法的行受賄罪,若涉及境外資金介選,也可能有違反反滲透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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