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右手直手擺喺心口  深度深度5cm嘅深度 速度速度一秒兩下嘅速度」,當年由消防處推出的急救歌,教導市民觀眾使用心肺復甦法和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但心肺復甦法和去顫器是否任何人都適合運用則一度引起熱議。今日中大(23日)就鼓勵本港學校將「心肺復甦和自動體外除顫器操作訓練」納入課程,藉此提高醫院外心臟驟停個案的生存率。

中大醫學院早前進行一項研究,發現接受過基礎生命支援知識和技能培訓的中學教師,可為中學生提供心肺復甦的訓練,與由醫療人員所指導的效果相若。

有關研究在本港四所中學進行,超過300名14至18歲的學生參與接受心肺復甦操作訓練。他們被隨機分配到由曾接受美國心臟協會「基礎生命支援提供者培訓」的教師負責指導的教師組,或由醫療人員提供相關訓練的對照組。每名學生需要接受兩小時訓練,並在課程結束後六個月接受評估。

研究發現,教師組的教師透過影片、模型和虛擬自動體外除顫器,為學生提供兩小時的心肺復甦操作訓練。訓練效果與醫療人員(對照組)相比,並沒有明顯差異。

結果亦顯示,教師組的學生在客觀結構性臨床考試的合格率為88%,而對照組學生的合格率為91%。在完成課程後六個月,兩組的大多數學生(≥88%)仍記得如何正確地在模型上進行心肺復甦術,並安全地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及充份掌握基礎生命支援的知識(>90%)。

唯研究亦發現,約一半教師和學生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法律責任感到擔憂,這與本港尚未定立有關保護自願向受傷人士救助的人,免除在因過失造成受傷人士傷亡而遭到法律訴訟或追究的《好撒瑪利亞人法》有關。

中大醫學院意外及急救醫學教研部名譽臨床助理教授楊志揚醫生表示,「每延遲一分鐘進行心肺復甦和除顫,病人的生存機會就會減少約10%」,但本港社區人士願意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比率相對較低,只有不足30%;亦只有約2%的人知道如何正確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他指出,「學校教導青少年基本生命支援技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有機會藉此教導一整代人如何迅速應對社區的心臟驟停個案,成為改善醫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存活率的一種方式。 」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李煥坤教授表示,醫療人員並非經常能到校提供基本生命支援技能課程,研究結果帶出在學校培訓教師,讓他們教授學生相關課程的可行性和效益,令學校的安排可以更靈活。 他建議教育局將兩小時的基本生命支援課程納入學校課程中。

研究團隊將展開下一個研究,培訓更多本地中學教師,讓他們教授和評估學生的基本生命支援技能,以確保課程有長期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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