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日前裁定,中國南方航空公司(CSA)不當解僱前員工,須賠二十多萬加元。這是南航今年第二次不當解僱前員工被法官裁定賠償逾20萬元。
法官托馬斯(Michael G. Thomas)在10月11日的裁定中寫道,南航「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解僱資深員工」、57歲的鄭宗莉(Zong Li Julie Zheng,音譯),須支付總計20萬8,832.75元的賠償金。
今年1月,卑詩省最高法院曾判決南航向71歲的前員工朱保羅(Paul Chu,音譯)支付20萬8,053元。法官認為,南航在尋找解僱朱的理由或誘使他辭職的努力中存在「虐待、不公平(和)殘忍」行為。
有關鄭案子的判決顯示,鄭於2002年隨家人從中國移居加拿大。2004年至2010年,在中航(Air China)溫哥華辦事處工作,2010年,被招入南航,成為南航溫哥華辦事處的第一位員工。
2018年1月,南航向溫哥華分公司派了一名新總經理,開始對辦公室進行「重組」。鄭的工作重心從管理轉向銷售和客戶開發。
2020年1月,公司命令她參加管理層會議,會上她被告知她正在接受調查並被安排行政休假,但沒有向她解釋原因。鄭精神受到打擊,開始看醫生。
當南航要求她在短時間內參加一次會議以了解調查結果時,鄭告訴南航她生病了,無法參加,並提供了醫生證明。她沒有參加會議,兩天後就被解僱了。
南航隨後進一步要求她歸還機密文件,並指控她「財務違規」。
當鄭去看精神科醫生時,她被診斷出因突然終止工作,而出現急性壓力和創傷後壓力症(PTSD)症狀。
「我發現CSA對鄭女士行為的調查是虛假的。」法官托馬斯寫道,南航「認定鄭女士向第三方發送機密信息並對財務違規行為負責是沒有根據的」。
被解僱後,鄭在航空業尋找其它工作,特別是在她的專業領域——溫哥華至中國市場。「然而,鄭女士找不到任何工作。」
判決寫道,鄭女士在南航工作期間合作過的旅行社都拒絕給她推薦信,她的找工申請也全部被拒,鄭女士隨後發現南航已經向溫哥華旅遊業告知了她被解僱的消息,「(南航)毫無理由地損害了鄭在相關行業中的聲譽」。
鄭最終接受了廚師再培訓,並於2022年2月找到了一份糕點師的工作。法官稱她的求職和再培訓努力「值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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