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遼寧省紀委監委網站10月9日消息,遼寧省自然資源廳前黨組成員、副廳長姜宏閣和葫蘆島市綏中縣委副書記、縣長項繼飛被「雙開」並移送起訴。兩人均有「盲目聽信『政治騙子』,斥巨資跑官買官」情節。

姜宏閣被開除黨籍、公職,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稱,姜宏閣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違規為親屬在獲取薪酬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採礦證許可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今年3月22日,姜宏閣被調查。其被查不到一個月,遼寧省自然資源廳前副廳長李建國落馬。姜與李同事多年。

公開簡歷顯示,姜宏閣1968年出生,1991年參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共,公共管理碩士。

2010年12月,姜宏閣任遼寧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處長;2018年1月任副廳長;2018年10月,任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2021年任省十三屆紀委委員。

姜宏閣被移送起訴的同一天,葫蘆島市綏中縣委副書記、縣長項繼飛也被通報開除黨籍、公職,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葫蘆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稱,項繼飛盲目聽信「政治騙子」,斥巨資跑官買官,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項繼飛1969年出生,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加入中共,在職研究生學歷。

項繼飛歷任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政委,興城市公安局局長,綏中縣委紀委書記、副縣長,葫蘆島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等職,2022年8月任綏中縣委副書記、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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