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和國會最近又因為債務上限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要求聯邦政府必須削減開支,否則不同意提高債務上限;而左派的民主黨政府則要求無條件的提高上限,不接受削減開始的要求。如果雙方爭執不下,到了六月份,美國的債務會升至上限,聯邦政府會沒有辦法繼續開支,可能會面臨政府停擺的局面,甚至可能讓美國財政部還本付息的能力受損、導致美元債券違約。
在白宮和國會就債務上限問題陷入三個月的僵局之後,拜登日前與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傑弗里斯(Hakeem Jeffries)、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和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會晤,協商解決債務上限的問題,但會談最終未能打破僵局。
拜登說要就預算、優先支出事項展開單獨討論,但不會面臨違約的威脅。麥卡錫和共和黨人堅持立場,即把削減開支作為提高債務上限的條件,雙方已經就此爭論了長達三個多月。
美債上限的法律 真的很愚蠢嗎?
當然,最後的時刻到來之前,府院應該必須達成某種協議,因為美元債務違約的事,是難以想像、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承擔的。但是,與此同時,圍繞美國債務和債務上限的討論,引發了左右更進一步的紛爭,甚至有人認為,債務上限的法律是「美國最愚蠢的法律」。那麼,美債上限的法律真的是很愚蠢嗎?還是體現了更深層的、關於國家治理的道義基礎和理念分歧?
美國的債務上限(debt limit),或稱債務天花板(debt ceiling),其實就是美國國會對行政當局、美國政府的財政部可以欠下多少債務的一個限制,讓聯邦政府不能靠借新債還舊債、讓美國的整體債務水平不斷增高的這樣一個國會立法。債務上限只侷限於全部債務的總和的數字,涵蓋了99%以上的政府債務,只有0.5%的債務沒有被這個法律所覆蓋。值得提出的是,債務上限並不直接限制政府的財政赤字,財政支出有另外的立法予以授權。
熟悉財金的人們都知道,美國政府的債券被廣泛接受、被認為是「零風險」(zero risk)的,是計算其它金融產品的價值的基礎。說美國政府的債券是沒有任何風險的,是因為在債券背後有美國政府作為擔保,是美國政府的信用在擔保,以美國的信用和財力作為後盾,所以投資者永遠不用擔心購買美國聯邦政府債券的人會拿不回來他們的投資。反正從美國建立之始直到今天,美國政府從來沒有賴過帳,人們手中持有的任何美國債券,不論面額大小和發行時間,所有的銀行乃至最終美聯儲,都會毫無疑問的兌現你的債券。
因為兩百年來從來都沒有違約,所以,如果今天的美元債券會違約,是人們都不可能想像的事情。但如果美國政府的借貸能力受限,債務負擔達到上限,沒有錢去償付利息,那違約的事情還是有那麼一點「可能性」會發生的。這就是人們有些小小的「擔心」的原因。
如果美國債券長期違約 後果嚴重
但實際上,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部,即使到了債務上限而不能花錢的地步,他們也會採取「非常措施」,會去求爺爺告奶奶、找有錢的人、團體、組織、銀行去臨時拆借或者「贈送」、「墊付」,也會把利息還上,而絕不會讓違約真的發生。假如美國債券違約,尤其是長期違約,會引發西方資本主義體制的崩潰,會引發許許多多的經濟問題,會引發利率飆升、美元信用喪失,使西方陷入長期的經濟衰退。
至少在法律上,美國憲法的第 14 修正案就規定「美國公共債務的有效性……不應受到質疑。」這個「不應受到質疑」,究竟該做如何解讀,學者們還各執一詞。它是不是提供了法律保障,讓違約不可能發生、違約即是違憲呢?如果是這樣的,美國政府就沒有法律依據對其發行的公債違約,而且,支出超過債務上限了,也可以繼續開支,反正不能違約、不能違憲。但超出債務上限了,卻又違反了1917年美國國會的立法。
美債上限不斷被大幅度提高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Article I Section 8)規定,只有國會可以授權以美國的信用借款,從美國誕生的那一天開始直到1917年,都是這樣做的。但第一次世界大戰改變了這個做法,當時的一項法案規定,國會設置一個上限,就是美國政府借債最多可以借多少。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債務的上限大幅度的被提高,用於戰爭相關的花費。2011年奧巴馬任總統期間,美國非常接近違約但其實還沒有違約的時候,因為國會提升債務上限的拖延,導致美國的債務評級歷史上出現第一次下降。
隨後,在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年,債務上限不斷提高,直到2019年3月的22萬億美元。22萬億美元是甚麼概念呢,美國2019年的GDP才是21.38萬億美元。在美國歷史上,美國政府的債務在1970年代中期之前都是很少的,從80年代開始才大幅度增長,從2001年代開始快速增長,從4萬億迅速增長到今天的30多萬億美元。但如果從債務佔GDP的百分比來看,從二戰時期到2021年以前,只有二戰時期這個百分比超過了100%,在60-70年代都在30%以下。如今,這個百分比是歷史上第二次超過100%了。截至2023年1月19日,美國政府的債務達到了上限的31.4萬億美元。
債務上限是違憲嗎?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 「美國公共債務的有效性……不應受到質疑」、債務上限是違憲的這樣的說法,在民主黨政府官員和學者中頗有市場,從前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克林頓的勞工部長瑞持(Robert Reich)到左派的國會議員克萊伯(Jim Clyburn)和納德勒( Jerry Nadler),都是這一觀點的擁護者。奧巴馬和拜登基本上根本就拒絕對此進行討論,不想涉及債務上限的憲法原則問題。許多民主黨的國會議員,如佛蒙特的民主黨參議員威爾斯(Peter Welch),就建議取消債務上限!今年一月,拜登的財政部長耶倫(Janet Yellen) 也提議要取消債務上限,但拜登還沒有首肯。
債務上限 可以略微約束政府浪費
左派人士和學者基本上認為,既然國會已經通過了政府預算及赤字,債務上限的約束可能就沒有甚麼必要了。但眾所周知,美國國會年度財政預算的法案,其討論和通過,是極大程度的依賴於政黨鬥爭和利益交換的,議員們會根據自己的選區和自己的機構和團體可能等到的好處,會在一種妥協和勾兌中匆忙通過數萬億美元的財政預算,這些人通常甚至沒有時間去閱讀幾千頁的預算細則。這當然是代議制民主的悲哀,但如果保有債務上限的制約,這種跨黨派、跨總統任期、多年期的財務限制,美國民眾才能略微約束政府不負責任的花錢。政府寅吃卯糧、拚命花錢、不計後果、殃及子孫,不是美國民眾最好的選擇。
紐曼(Rick Newman)是雅虎金融的資深專欄作家,他在5月8日的專欄文章中說,債務上限的法律是美國最愚蠢的法律(America’s dumbest law)。他的論點是,1939年大蕭條結束的時候,美國聯邦政府的債務是GDP的52%,而今天是124%,並且這個上限會一直提高下去。因為如果不提高,會給美國和世界經濟帶來嚴重的後果。他認為,民主和共和兩個黨的政客,都在掌權時推出新政策、濫用債務上限。
這位左翼分析家給出的例子,是奧巴馬2009年的刺激計劃,和特朗普2020年的刺激計劃,以及拜登2021年的刺激計劃。但特朗普總統時代的政策,是大量的減稅、還富於民、削減政府開支,並且只是因為新冠病毒和武漢瘟疫的衝擊,才實施了經濟刺激的計劃;而奧巴馬和拜登時代的刺激計劃,並沒有新冠病毒和瘟疫帶來的衝擊的背景,而只是大政府計劃下政府的過度開支。如今,瘟疫已經過去,就沒有繼續刺激經濟的必要,也更沒有增加政府開支的理由了。
美債上限是對政府 無限擴大的權力的制約
紐曼覺得,債務上限是人為的、荒唐的,所以人們也提出了一些荒唐的解決方案,比如鑄造一枚1萬億美元面額的白金硬幣。他認為既然政府會繼續超額開支,不管上限如何,那有沒有上限也就無所謂了。但是,這樣的論點的危害性在於,民眾等於是對政府的過度花費無能為力、放任自流、和無所作為,任由我們的民選官員來製造越來越多的財政赤字,印越來越多的鈔票,資助越來越多的便利他們自己的選區的豬肉項目,而給我們的子孫後代留下越來越大的包袱。當這樣的醜劇在美國社會繼續上演的時候,美國會被削弱,而美國的敵人們,比如中國的共產主義領袖們,才會非常的開心。
人們必須理解,美債上限的法律不是愚蠢的,是必須的,是對政府無限擴大的權力的制約,是量入為出、審慎的財經紀律所必備的;而無限度的寅吃卯糧、入不敷出、削弱美國,才是真正可恥和愚蠢的!◇
(謝田博士是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的市場學教授暨約翰奧林棕櫚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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