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年3月8日在秀茂坪拘捕了一名23歲女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而觸犯《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近日,有消息指相關網上訊息是被捕女子在日本留學期間發出,然後在返港後被捕。有時事評論員批評《港區國安法》的執法違反國際法,因為每個國家的法例只能夠在自己國家執行;而港府最終視乎有沒有政治需要而拘捕哪些人,沒有人擁有百分百安全。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星期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透露該名被捕香港女子是留學日本的學生,3月返港更換香港身份證時被捕,更被沒收護照而無法再到日本留學。她呼籲大學考慮為被捕女生安排網上課程,而她亦對《港區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非常擔憂,認為影響任何在日港人的言論自由。
阿古智子向《明報》透露,被捕女子的男友是她的學生,所以她接獲求助才知悉事件。被捕女子已經獲保釋,下個月或者會獲悉會否被起訴。
帖文在香港以外發出亦成罪證
翻查資料,一名18歲男子徐凱駿被指在「連登」、YouTube及Discord平台,發表「港獨」、「光時」口號,亦篡改《義勇軍進行曲》歌詞、製作並發布以粗口字眼取代「國旗」黃星的影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及「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4項罪名。最終,他在去年12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辯方早前指煽動罪所涉及的29則帖文中,部份並非在香港發出,爭議域外法律效力。裁判官裁定涉案行為屬「持續犯罪」,而構成煽動的活動是在香港發生,所以法院有權處理案件。
另外,香港暫時有2宗「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判刑案例,分別是綽號「第2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原先被判囚5年9個月,最終上訴得直獲減刑至5年;另一宗是理大學生呂世瑜原先因認罪被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港區國安法》規定「情節嚴重者」須判處5年以上,結果法官改判囚5年。
何良懋: 《港區國安法》違反國際法
資深傳媒人何良懋4月14日在《看中國》YouTube頻道上形容《港區國安法》擁有中國近代史之中出現過的「治外法權」,某個國家的法例不單止本國有效,更會延伸到其它國家的領土,「如果有人在火星觸犯《港區國安法》,港府也會去拘捕」。他批評《港區國安法》的執法違反了國際法,因為每個國家的法例只能夠在自己國家執行。
何良懋分析指,究竟甚麼是「港獨」訊息完全由香港國安警定義,要將被捕人士定罪非常容易,相關法律是大陸法而不是普通法,只要被中共盯上,根本難以脫罪;呼籲曾經參與社運的海外港人在回港前要認真三思和衡量風險,不要自投羅網。
曹家超:無人有百分百安全
時事評論員曹家超4月15日在「香港無格仔」網台節目中推測,香港國安警察暫時不會拘捕一些曾經在網上發表過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言論的普通外國人,以免引起外交風波,他們最多只會被拒絕入境香港。
他認為港府最終都要視乎有沒有政治需要而拘捕哪些人,所以沒有人擁有百分百安全;而身處海外的香港人如果仍有需要返香港,根本沒有絕對的「免於恐懼的自由」。
「香港監察」創辦人遭警告
一直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英國民間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去年3月被香港保安局和警方國安處指控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該組織網站亦被香港政府封鎖。
英國廣播公司(BBC)去年5月形容羅傑斯為首名被香港警察國安處警告的英國公民。羅傑斯在BBC專訪中表示,以後進入任何與香港或大陸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時需多加注意,但他會繼續為香港發聲。
日本攝影師被拒入境
去年12月30日,曾拍攝2019年反送中運動並出版攝影集《VOICE 香港 2019》的日本攝影師幾石倫子(Michiko Kiseki),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拒絕入境,亦被問及在日本舉行的攝影展,須在翌日返回日本。
她在社交平台表示對事件感到驚訝,親身清楚地感覺到「香港的自由沒有了」。她坦言,在飛往日本的飛機上淚流滿面,再也回不來她心愛的香港。她知道被拒入境這件事遲早會發生,但來得比她預期的要早,但她不後悔自己曾經做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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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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