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被指未經部份被訪者同意而公映,掀起了拍攝倫理爭議。2009年上映的紀錄片《KJ音樂人生》的主角、音樂家黃家正最近在網上透露,當年拒絕被拍攝家事,但導演張經緯違反承諾沒有剪走相關片段,導致他在公映後「家破人亡,無家可歸」。本報記者訪問了兩位業界人士,他們都不約而同認為拍攝拍錄片需要有同理心,導演應盡力與被訪者溝通,以及保護他們。
2月9日,黃家正在社交媒體發文,憶述《KJ音樂人生》的拍攝背景。在11歲的時候,他在香港校際音樂節勝出了一個項目,便受邀到捷克演出。導演張經緯透過中間人聯絡黃家正,隨後跟他及其父親到捷克拍攝片段。
他坦言:「那時候,完全沒有任何思緒會有任何紀錄片的誕生。但有了個新朋友,他來拍攝我,也沒有想太多」。
在11歲至17歲期間,黃家正甚少接觸張經緯。直至2007年11月,張經緯表示有台灣CNEX支持的計劃和投資,想完成一套紀錄片。黃家正在一開頭拒絕拍攝紀錄片,因為當時他和父親關係不太好。
而且他認為,若果一個年輕人被別人放在一個銀幕上講自己的想法,在鎂光燈和銀幕投射上會容易放了一個光環,太早在一個高地上被別人看著,對這個年輕人的發展不太好。
不過,2007年11月尾,在張經緯的誠意和詢問下,黃家正同意接受第一個訪問,他在家庭關係緊張的時候,說了一些對家人的不滿。
在那次訪問完成後,他立刻跟張經緯嚴正聲明:「這些片段,你一定不可以給任何人看,也不可以放在紀錄片上。」張經緯回應:「得啦,梗係冇問題啦!」黃家正強調,張當時有一至兩位助手,很肯定他們一定聽到。
2008年9月,黃家正向張經緯查詢可否看一些片段,但被他以「會影響導演剪輯的自主觀點」拒絕。同年11月,黃家正的朋友在YouTube找到預告片,開首便有他當初嚴正聲明不可放入電影的片段。
隨後,黃家正表達播出相關片段既有違他的意願,也將影響他與家人的關係,但張經緯以各種理由拒絕剪輯。
黃家正透露,在紀錄片放映後,有三年「家破人亡,無家可歸」,有一年「gap year」沒回去讀書,後來在其他人支持下才完成第二、第三年的學業。2012年,他才跟父親和好。
蔡錦源:很視乎導演 或監製的個人操守
香港電視(HKTV)前高級編導蔡錦源2月10日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坦言,如何拍攝紀綠片,一般來說沒有通例,甚至沒有約定俗成,很視乎導演或監製的個人操守。
蔡錦源指,如果是電視台新聞紀錄片,相信不會與被訪者簽署文件達成公映協議;至於一般資訊紀錄片,電視台也不會有任何協議準備,都是靠口頭交代,因為被訪者都知道會在電視台播放,然後接受拍攝採訪;即使是跟蹤式拍攝,做法也是如此。
蔡錦源憶述,他曾製作香港電台外判節目《一班人去賣藝》,屬於跟蹤式拍攝。由於港台是政府部門,港台需要每名參與拍攝的人簽署一份協議,其中一位參與者當時只有16歲,雖然她自願拍攝,但蔡也要去聯絡她的父母解釋節目製作,由父母簽署文件。
關於播映前會否先讓被訪者觀看,蔡錦源指電視台的製作,根本不會容許被訪者預先觀看。至於電影製作,他不知道有沒有「慣例」。他個人認為,閉門讓被訪者預先觀看初剪,是道義所在。
拍攝紀錄片要有同理心
當被問及在拍攝紀錄片時應該怎樣保護未成年人,蔡錦源強調「一句話:同理心!」他認為不管是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也一樣需要保護。他形容如果將自己主觀的保護方式強加於別人,是極權的濫觴。
蔡錦源引述文天祥的名句「唯其義盡,所以仁至」稱,導演需要盡一切力量做適宜的溝通和理解,但他懷疑熱愛自己作品的導演,只會盡一切力量去令電影上映。
他直言,電影工作者對電影的「熱誠」並非一般人所理解,有些導演但求引起輿論、帶起票房,真的不會理會被訪者希望剪走部份鏡頭的要求,「有些導演視自己作品為寶貝,不容他人割走任何一片自己精心琢磨的成品」。
蔡錦源坦言自己從來不會愛上自己的製作,「我教PA(節目助理)也這樣教,我甚至反對有些導演說作品就是自己的仔女」。
蔡認為如果愛上自己的作品,就不能抽離去看作品是否能表達想原先想表達的意義;能夠抽離去看,就能夠理解被訪者,而找出義理所在,作決定刪或不刪。
顏志昇: 應與被訪者保持良好溝通
曾拍攝反送中運動紀錄片《因為愛所以革命》的顏志昇2月10日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電影公司通常會在確認最後剪輯前與導演、編劇、監製等主要成員進行內部放映,確認最終成品,是否需要補拍、刪剪或潤飾,然後便會送審。而其他台前幕後工作人員,往往在傳媒優先場甚至首映才首次觀看完整作品。
顏志昇坦言,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在確認最終成品前,與一眾受訪者一起觀看,尤其考慮到這些受訪者往往不是演員,加上題材是否敏感。
他認為,早在開拍前和拍攝期間,導演應該一直與被訪者保持良好溝通,讓對方得悉導演的想法,透過內部放映與他們一起討論是否達至雙方預期,在藝術創作、保障及照顧受訪者感受之間取得平衡。
顏志昇強調,紀錄片是拍攝真實發生的故事,需要兼顧很多倫理道德,所以拍攝者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操守及社會責任。例如要有同理心,不以損害受訪者利益來符合公眾利益。
他認為,受訪者不願出鏡有很多原因,輕則形象受損,被人認出後作出凌欺,重則面臨生命危險或牢獄之災。而保護受訪者亦有很多方法,例如打格仔、變聲、化名等等。
顏志昇認為,拍攝者與受訪者必需建立一種互信關係,如果無信任基礎,別人根本不會願意讓人拍。相反,有些受訪者願意在鏡頭前毫無保留,被視作犯罪證據也讓人拍,直誠表達內心所想。「難道他們不清楚背後的風險和代價?」因為他們相信透過紀錄片讓世人了解真相,與拍攝者建立了足夠的信任。
《因為愛所以革命》 打格保護被訪者
顏志昇憶述,《因為愛所以革命》在內部放映時,曾收過一位受訪者的律師朋友接洽,希望把其受訪片段刪走。
考慮到若片段公開後,受訪者一旦被認出會面臨被還押的風險,而貿然刪剪片段亦會影響作品的完整性和可觀性,於是顏志昇提出以打格及化名方式去處理,待受訪者本人及其律師確認過加工片段後同意才正式展開放映。
顏志昇補充指,在處理未成年人時需要特別小心和保持耐性,如果受訪者年紀小,應該跟他及家長保持良好溝通,要有同理心,尊重其意願,「這並非一紙演員合約或同意書便能解決,而是真誠的溝通,一切在雙方的信任和共識之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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