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曾於2009年來台時引發民眾抗議,於中華民國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遭移民署註記在案。對於陸委會依法拒絕葉小文申請來台,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代表律師團發表聲明指出,葉小文應向其迫害的中國人謝罪弔唁。
佛光山2月13日將舉辦星雲法師後事事宜,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2月10日表示,中共前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申請來台,考慮其曾遭民間團體指控涉及迫害宗教自由,並於2009年間來台參加「世界佛教論壇」期間,發生民眾抗議衝突事件,嗣主管機關基於維護社會安定與相關安全考慮,對於其後續申請入境案均未予許可。
朱婉琪律師代表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對中共前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遭台灣政府拒絕入境一事發表聲明如下:
一、自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起滅絕法輪功的政治運動起,葉小文便積極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人權惡棍葉小文應首先向千千萬萬遭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和其他信仰團體人士道歉、謝罪、弔唁。
二、台灣政府拒絕觸犯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葉小文入境完全合法合理,符合民主台灣「人權立國」的國策,也符合2010年12月立法院通過「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人權惡棍」的提案訴求,以及16個縣市議會所通過的「三不決議」。律師團高度肯定及支持政府拒絕葉小文入境,認為這是兼顧人權人道決定,也欣見台灣政府代表人民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不容中共挑戰。
三、宗教及信仰自由是普世價值。台灣人民不分黨派、不分信仰都應尊重基本人權;遺憾的是,有政治人物罔顧中共人權惡棍荼毒中國同胞的事實,漠視國際社會近年來掀起的反共大潮,竟為人權惡棍說項,協助窮途末路的中共統戰台灣,遑論人道主義,相信台灣人對此會深表不解及不齒,勸勿為虎作倀。
四、我們再次正告中共現政權:即刻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學員。參與迫害修煉人的元兇葉小文等人權惡棍,勢將面臨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的歷史大審判,留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勸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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